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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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100333901501111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指导农产品绿色生产;

3.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简称“三品一标”)的认证登记初审、现场检查、复查换证、续展认证、保持认证及证后监管等工作

4.开展“三品一标”技术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坚持宣传、检测、巡查并重的工作方针,多管齐下,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广大群众食用上放心合格的农产品。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通过广播、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深入基地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合格农产品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识别方法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业主的生产水平和守法意识,广大群众的意识和识别防范能力。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和产地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力度。截至目前,参与集中宣传5次,充分利用基地监管、抽样的时机,共发放宣传资料3,670份,接受群众咨询1,650人次。通过宣传培训,增强了种植户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提高了农产品品质,促进了农民增收。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进一步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确保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农产品”,真正从源头上保证了“舌尖上的安全”。一直以来,始终坚持每周至少1-2次及节前、重大会议期间对市辖蔬菜种植基地、水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内上市销售的部分时鲜水果、蔬菜进行有机磷类农药残留速测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果蔬农残检测381期9,032个样品,合格9,032个,合格率为100%。其中:市级检测66期1,330个样品,合格1,330个,合格率为100%,(蔬菜1,123个,水果156个,食用菌12个、调味料30个,药用植物3个,其他6个);乡镇级检测315期7,702个样品,合格7,702个,合格率为100%,(蔬菜6,743个,水果419个,食用菌175个、调味料261个,药用植物54个,其他50个)。开展香葱专项抽检5个样品。配合云南省2021年第一季度例行监测抽样5个(水果3个,蔬菜2个),第二季度监督抽样7个(水果4个,蔬菜3个),第四季度监督抽查13个(蔬菜13个),例行监测抽样50(蔬菜20个,水果30个),有部分超范围产品已按省、州相关文件进行了整改。完成专项监测抽样215个,无不合格样品信息反馈。完成市级监督抽查245个,例行监测464个,检测结果未出来。通过检测,为农产品市场管理提供了依据,为消费者采购提供了指南。

3)加强乡镇监管机构的监管工作。切实抓好17个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监管及检测技术指导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管及技术指导12次32人次,乡镇级监管机构均已具备一定的果蔬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的水平和能力,扩大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辐射范围。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共针对市辖农产品种植基地开展监管工作70次,出动执法人员2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70辆次,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农药及肥料使用情况是否按质按时进行登记、蔬菜种植情况等,监管站工作开展情况等,经检查,并未发现不当行为。

2.加快优质农产品发展步伐,切实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和效益。大力推广优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扎实推进“三品”认证工作力度,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广大群众种植效益。

1)做好“三品”申报认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三品一标”产品总数为59个,持标人20个;其中:地理标志产品1个(文山他披梨),有机产品企业2家15个,绿色食品企业9家31个产品,无公害农产品企业8家12个产品。

2)加大证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大对企业的约束和自律意识,确保用标产品的质量安全,推动“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

3.强化信息报送,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设。一是速测数据及时上传云南省可追溯平台和文山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并及时进行公开。截至目前,速测数据上传文山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系统9032条,云南省可追溯平台9032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必要的参考依据。

4.严格执行合格证制度试点。在全市相关农产品生产企业及合作社宣传合格证制度试点工作,目前已参与试点企业7家,合作社6家,共开具合格证493份,共5,300.26吨,涉及葡萄、柑橘、蔬菜、山药、桃子等品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即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部门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1,601,4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142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含教育收费0,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28,807.62元,降低24.82%,主要原因:本年“其他收入”减少了文财农〔2020〕8号2019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文山市中药材“三品一标”认证奖励金500000.00元;在职在编人数减少,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1,932,219.86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856.51元,占总支出的88.65%;项目支出219,363.35元,占总支出的11.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161.17元,降低0.68%,主要原因本年项目支出主要为文市财农202147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经费196903.5元,较上年的文财农2020〕8号的2019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文山市中药材“三品一标”认证奖励金5000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2,856.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5,705.28元,增长20.02%,本年补交上年职工社保费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本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所需的专用材料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3544.68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311.83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9,363.3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98,866.45元,降低57.6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主要为文市财农〔2021〕47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经费196,903.5元,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残留检测,其中支付2020年度定量检测委托业务费165900.00元,支付定量检测抽样费843.5元,购买定量检测耗材6160.00元,购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用试剂24000元;较上年中药材绿色有机基地和产品认证补助项目-文财农〔2020〕8号2019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文山市中药材“三品一标”认证奖励金500,000.00元,其中补助文山市苗乡三七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元,补助文山景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元,补助文山四季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50000元;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9,760.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对比增加482,608.7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补交上年职工社保费用,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本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所需的专用材料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47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4%。主要用于“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0,477.76元,用于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208,18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149,338.00元,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0(类)-11(款)-02(项)”44,754.0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0(类)-11(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093.92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农林水(类)支出1,347,599.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6%。主要用于“213(类)-01(款)-04(项)  事业运行1,150,695.83元,用于工资和其他福利的支出“213(类)-01(款)-09(项)”农产品质量安全196,903.50元,用于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93,4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主要用于“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93,497.00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603,454.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412,097.00元、津贴补贴205,581.00元、绩效工资423,61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0,477.7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33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75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093.92元、住房公积金93,497.00元

2、商品和劳务支出306,215.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3%。主要用于办公费12417.5元、水费2,425.45元、邮电费5,192.00元、物业管理费4,000.00元、差旅费16,160.00元、专用材料费31003.5元、委托业务费171900元、工会经费16,213.20元、福利费24,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03.6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奖金90.00元。

窗体底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403.68元,完成预算的2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03.68元,完成预算的2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过路费、油卡充值相对较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998.93元,下降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98.93元,下降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过路费、油卡充值相对较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3.68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03.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03.6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抽样等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资产总额609,078.76,其中,流动资产341.76,固定资产原值608,737.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8,967.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货币资金减少22,387.05元,财政应返还额度减少396,580.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09078.76

341.76

608737.00

278282.00

0.00

330455.00

0.00

0.00

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文山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2021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3339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