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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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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文山市城乡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承担权限范围内城乡建设管理职责;承担权限内的工程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政策;承担期限内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市住房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设 9 个内设机构:

1.综合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

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对外协调、

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工作;负责机关环境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内部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青、妇、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参与编制项目工程预决算;管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国有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改制、改革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汇编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参加法制教育、法制培训,开展法制宣传;

负责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诉讼案件的处理和应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与检查工作;参与上级部门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听证;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负责综治维稳、禁毒防艾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文电的办理、迎检和考核工作。开展平安单位创建和单位联防,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牵头办理工作;加强对城市房屋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被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卫生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爱国卫生运动。

2.建筑工程管理股。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对全市建筑市场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对建筑施工企业(含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监理、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资质进行审查;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市内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市规划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组织实施或监督管理;负责建筑企业,建设项目投资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档案审查、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农民工工资纠纷调解工作。

3.城市建设管理股。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小区物业管理;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配合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环境污染项目的治理工作;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负责盘龙河综合治理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节水、节能、防汛、抗旱等工作;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制定盘龙河中长期建设规划,提出阶段性修建意见建议;负责做好盘龙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报建、报监、土地、环评、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组织实施盘龙河桥梁、河堤、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4.建筑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开发商、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负责办理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手续及建设施工起重设备的备案初审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辖区内所有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和上级要求对各个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年终组织对各施工企业进行考核评比;负责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安全生产计划、总结、信息,并行文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 参与震灾调查和经济损失评估等。

5.村镇建设管理股。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提升工作;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协调服务、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供排水、垃圾处理、绿化亮化工程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编制发放地安工程、危改工程《技术指南》;负责乡镇管理人员、工匠、建房户的培训,并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6.项目管理股。负责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地产项目的调查研究和储备工作,完成项目储备和招商引资任务;做好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项目推介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服务工作;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邀标、招标请示和施工计划的草拟、报送及相关协调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址、规划设计、地勘、用地、环评、图审等工作。

7.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管理股。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州和市保障性住房资金;负责保障性住房购买及政企共建项目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已入住廉租房、公租房日常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房屋所有权转移确认、房屋所有权抵押确认。

8.标准定额管理股。严格执行工程经济、造价法规及管理条例,做好市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结)算、拦标价审查工作,协调、鉴定、仲裁、处理建筑工程经济纠纷;配合造价管理部门做好市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资质认定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做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9.人防办。承担战时防空袭斗争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的综合职能职责;推进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发展;承担战时防空袭斗争的组织指挥机构的协调服务、综合保障职责;承担人防部门平时应急支援、防空防灾训练、演练的协调服务、综合保障职责;承担与军事机关、政府应急、国防动员成员单位的协调服务、综合保障职责。承担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物资储备,设备保障职责;承担人防学术理论研讨和组织技术创新职责;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职责;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负责组织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工作;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设计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承担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的管理责任;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缴;负责人民防空综合统计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和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工作;承担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职责;承担全市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职责;承担指导“结建”(结合民营建筑修建人防地下室工程)工程平战转换职责;承担军事机关赋予的民兵高炮分队的战时指挥、平时训练、应急支援职责;承担人防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服务管理职责;承担年度实施人防专业分队、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分队、人防志愿者队伍的集结点验职责;承担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进社区、进校园、进党校、进企业、进机关“五进”职责;承担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职责。负责人民防空指挥设施建设;负责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和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制定市级机关战时编制体制方案和疏散方案;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单位防护队伍的组建、训练、演练职责;承担全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普查、登记、分类、报批职责;负责指导人民防空袭演习、演练和人民防空群众组织建设;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信息数据库和通信警报、信息化预警系统建设责任;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组网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情报报知工作;承担平时抢险救灾和应付突发事件的通信联络工作;负责机关通信警报、信息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安装、拆除审批工作;负责人防战备值班;承担信息防护、心理防护、引偏诱爆等新型人防专业分队组建、训练、演练职责;承担医疗救护、消防救援、治安维护、抢险抢修、交通运输、防化防疫、通信保障等 7 支常规专业分队的组建、训练、演练职责;承担由人防部门组建的人防应急支援分队常态化管理职责;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与相关应急救援单位协同进行保障服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严峻的发展形势,文山市住建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局上下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以扎实的作风推动城乡建设健康发展。2020年我局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如下:

1.加强团结,集思广益,民主决策水平显著提升。近年来,住建局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压力也很大,我们始终把班子建设放在首位,认真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在党委集体领导下,明确班子成员各自所承担的行政分工和党廉建设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班子成员互相之间在工作上互相通气、互相补台、互相协作,领导班子想大局、办大事。规范完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约束力,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四项原则,明确党委会、局务会召开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纪律要求等规定,积极探索建立决策责任制,明确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对每项重大问题的决策各自承担的责任,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和工作的成效。

2.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转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实践新时代“西畴精神”学习活动,组织党员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围猎》廉政警示片,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全年共召开专题学习会12次、举办专题党课2次、开展警示教育2次,约谈企业8次,对因涉及扬尘治理、脱贫考核等通报的8人提醒谈话,抓好重大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深入做好人防巡察整改工作,全面完成整改落实,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次,120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21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市各类培训,全面规范“云岭先锋”党建系列平台“六进”工作,研究完善了“智慧党建”工作方案,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工作,应用“云岭先锋”App组织党员培训和学习,“云岭先锋”App安装使用率达到97.32%,定期查看各支部云岭先锋“三会一课”录入情况,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党员领导干部上讲台,运用党建盒子及时收看夜校访谈节目,深入推进落实基层党建“书记领航项目”“特色项目”,挂牌成立了全市物业行业党委,坚持打好民族团结创建根基,巩固创建成果,推进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落地生根,深入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牢牢占领思想主阵地。

3.居安思危、尽锐出战,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文山市住建局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力以赴做好防控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巩固防控成果,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将疫情防控排查与日常监管同步落实、同步推进,领导干部全面统筹,对分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有研究、安排、有落实,切实形成同步共振、共抓群防的良好氛围。二落实防疫举措。严格履行防控责任,积极督促指导单位内部、开发企业、建筑工地、物业小区、城区公园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及体温监测、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三抓好内部防控。建立出入扫码登记制度,定期开展大清扫、大消毒工作,加强冷链食品管控,按要求及时开展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排查,积极开展疫情捐助、无偿献血活动,在职党员全部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共筹集爱心捐款30156.0元,无偿献血2000余毫升,以实际行动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4.攻坚克难,复工复产,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良好态势。2020年以来,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地产投资额、建筑业产值较去年同期大幅回落,面对严峻形势,我局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动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目前,房地产业生产秩序基本恢复,经济形势明显回升。2020年以来,全市计划组织实施房地产项目50个,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3个,截至11月底,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6273亿元,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46.5328万平方米,上报建筑业产值93.773亿元。

5.聚焦主业,全面推动,重大项目取得新进展。

一是深入推进盘龙河流域综合治理。按照“一河五带”的总要求,积极完善规划方案,同步研究资金筹集和建设模式,切实解决盘龙河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目前盘龙河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方案文本(初稿),正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招标及项目地形图测绘工作。二是深入推进保障房建设。坚持将保障房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协调各方力量推进项目建设,目前,丽水湖畔、樱花山谷已完成了总工程量的90%,正在进行室内外装饰装修及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收尾工作。三是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文山学院老旧小区改造于2020年4月启动,已经于2020年9月底完工;建设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于2020年7月开工,已经于2020年10月底完工。四是积极做好供水保障工作。截至2020年已累计供水量3614.68万吨,水厂出厂水水质平均合格率99.94%,改造新建供水管网2.8公里。五是加快三水厂二期建设。该项目因疫情影响导致施工成本增加,资金周转比较困难,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于2020年8月30日已停工,目前已经恢复正常施工,预计2021年4月底建成投运。

6.真抓实干,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转化到位。今年以来,市住建局紧紧围绕抓好3项大考,着力在补短板增动力上下功夫,确保全市各族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明确了目前危房改造存在问题的短板和整改措施,积极与乡镇、街道对接对改造不彻底存疑的情况逐一进行指导,并提出列出清单逐一销号的方法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工作。对《文山州审计局关于对文山市2017—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中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时整改,清理退休人员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3户,有安全住房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32户、有价值3万元以上车辆家庭却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44户,虚报加固改造农户1户、4类重点对象重复享受不同补助政策的3户,非4类重点对象重复享受补助政策的4户,住房面积未达标2户和改造不达标6户。

7.坚持不懈,完善机制,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建立“平安单位”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建立治安防范体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贯彻,提高法治意识,积极巩固扫黑除恶成果,扎实推进全市平安小区创建,192个小区达标平安创建目标。

8.深度治理,攻防并举,人防工作取得新发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清单共18项,现已完成整改14项,还有4项正在整改中。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建局党委开展人防领域机动巡查时反馈住建局人防领域存在3个方面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1项,还有3项正在整改。文山州审计局对文山市2013至2019年人防系统进行专项审计时指出人防领域存在3个方面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项,还有4项正在整改中。

9.七创七进,同频共振,爱国卫生行动扎实推进。全面贯彻落实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精神,周密部署安排,统一思想行动,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方案,先后组织300余人次对责任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争取上级资金200余万元用于建筑垃圾清理、围挡宣传工作,清理建筑垃圾120万元,围挡7000多平方米,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今天我值班、我是街长”工作要求,每周五组织开展爱卫宣传、清洁卫生工作,每天组织人员深入网络区域开展街长活动,组织深入网格化社区开展14次,投入资金2250元,积极鼓励和动员周边群众一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倡导云南健康文明生活6条新风尚,推动公筷行动、一米线距离,扎实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全面禁止吸烟,每天上午10点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做工间操,全面完成2020年全市新建公厕任务为65座、城区、乡镇提升改造公厕任务为630座、8个重点区域新建洗手设施614座,完成市政公共洗手台建设188座,消除旱厕204座。对牵头全市105座公厕、188个洗手设施实施定人定责,确保有序推进,

10.落实标准,扎实整改,城市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一是针对文山市开展盘龙河污染源排查整治中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按照“一河五带”的总要求,积极完善规划方案,同步研究资金筹集和建设模式,切实解决盘龙河水质不达标的问题,目前盘龙河治理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方案文本(初稿),正在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的招标工作,及项目地形图测绘工作。二是抓好生活污水直接排入盘龙河问题治理。经排查,盘龙河沿岸共有47处82个排污口,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住建局正在梳理方案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计划2020年完成14个排污口整治工作,2021年完成14个,完成8个,其余7处属于清洗三七排污口,由相关街道、执法部门进行处罚整改。三是深度治理扬尘问题。结合《文山市贯彻落实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了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文山市城区施工工地进行“六个百分之百”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设置符合要求。全市在建项目114个,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检查102次检查工程102个(部分项目由于各种原因未开工建设或停止施工)要求限期整改93起,停工整改9起,处罚1起。四是乡镇“两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缓慢。文山市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切实推进项目进程。已完成柳井乡、东山乡、喜古乡、坝心乡、薄竹镇、红甸乡、古木镇、追栗街镇等8个乡(镇)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3个建制镇的集镇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省级的审批,其中平坝镇污水处理厂正在组织项目招标工作,待招标工作结束后,即可开展平坝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四是扎实开展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创建工作。认真研究制定了《文山市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城区内已建无障碍厕所30座,建设无障碍电梯8部,全市新建和改造的14个市政基础设施中完成盲道3.51千米,坡道221个,居住区无障碍设施占比达到100%。

11.优化服务,提升品质,营商环境明显改善。深入推进文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2020年以来共办理业务127件;其中:施工许可61件,立项用地阶段5件,工程建设许可阶段1件,竣工验收阶段38件,并行推进(报建)22件。目前,施工许可证实行电子证照,纸质证书和证书附件已加印二维码图像,社会公众可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和微信的识别功能,扫一扫即可查询到证书及附件信息进行验证。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全面统筹,多措并举,房地产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取得新进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坚强指导下,深入贯彻州委书记童志云批示抄清,认真对待,综合施策,大力推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近期扎实有效的工作,整治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一是加快完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秩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市住建局牵头草拟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实施。二是强化社会引导。加强对市场行为的引导,按照上级要求,在政府公开网、非常文山等新媒体及时公示150个项目办理情况,加强对市场行为的引导,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投资,规避风险。三是加强预售监管。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专户存储、用途、拨付等进行监管;金融机构协助对预售资金账户进行监管;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存储和使用预售资金,目前有26家房地产公司的30个项目已按文件规定实施了预售房资金监管并进入房管云平台系统管理,监管的预售房资金留存余额达到了5亿元。四是协调整体推进。目前全市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共171个,截至10月底,已有49个项目已完成整治,103个小区完成供水抄表到户,3个项目已通过人防终验,35个小区供电实现抄表到户。

13.严格监管,落实标准,质量安全生基础更加牢固。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和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对82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共计检查项目62个,发现隐患328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45份,责令停工整改通知17份,组织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对在建项目、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了质量行为的检查工作,检查项目共22个,建筑面积101.7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工程21项,公共建筑工程1项。

14.加强管理,强化监管,扎实做好住房管理工作。完善文山市房地产项目在建在售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行业管理水平,目前已有26家房地产公司30个项目5亿多元资金纳入预售房监管账户,共办理房产交易审核1262件、房地产抵押贷款交易认定428件,房屋产权档案查询 7951人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1件,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5858份,业主委员会备案10件,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共计10065 户54575419元,2020年清退腾空公租房653套含预分配,分配入住公租房1222户, 租赁补贴发放1130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9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7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18.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8.09万元,政府性基金1,5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81.02万元,减少24.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望华路延长线道桥工程一期投资项目工程经费”、“文山市东盟大道建设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比上年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18.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18.0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68.09万元(本级财力2,368.0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81.02万元,减少24.64%,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望华路延长线道桥工程一期投资项目工程经费”、“文山市东盟大道建设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比上年度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18.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18.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8.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3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干调字〔2020〕第196号调入一人;根据文市组〔2020〕干调字第135号、第40号、第91号、第57号调出7人;根据文市组〔2020〕公退字第23号、39号、40号、41号、45号退休5人,导致工资薪金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389.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46.19万元,减少34.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望华路延长线道桥工程一期投资项目工程经费”、“文山市东盟大道建设项目经费”预算项目比上年度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科目208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合计:291.44万元。其中:2080501用于支付行政离休人员费用123.46万元;2080502用于支付事业离休人员费用50.67万元;2080505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49万元;2080801用于死亡抚恤费2.82万元;科目210卫生健康支出合计:74.96万元。其中:2101101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40.96万元;2101102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8.56万元;2101103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19.03万元;2101199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生育保险等6.41万元;科目212城乡社区支出合计:3,456.66万元。其中:2120101用于工资薪金、商品服务、项目工作经费等1,187.66万元;2120199用于三水厂二期建设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19.00万元;2120399用于项目拖欠工程款专项资金支出400万元;2121401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550万元;科目221住房保障支出合计:95.03万元。其中:2210108用于老旧小区改造29万元;2210201用于住房公积金66.0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28.30万元,项目支出2,389.79万元)。

经济科目301工资福利支出1,245.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76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75.35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的离休费;3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2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和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1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0次,共计接待19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无此业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528.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4.83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分析今年调出7人、退休5人,导致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无重点领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