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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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内设1室8委,分别是: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市人大法制委员会;3.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4.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5.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6.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7.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8.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9.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

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一是切实增强政治自觉;二是全面落实市委部署;三是依法开展人事任免。

2.坚持依法监督,主动融入发展大局。

一是助推经济稳健运行;二是关切民生事业发展;三是加强民主法治监督;四是科学决定重大事项。

3.坚持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汇聚代表抗疫力量;二是丰富代表活动内容;三是加强代表建议办理。

4.坚持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效能。

一是强化自身建设;二是严明纪律规矩;三是改进机关作风;四是加强宣传交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10.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210.2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6.06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预算数据提取数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138.13万元(上年度由社保部门提取);二是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支出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10.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10.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10.27万元(本级财力2210.2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6.06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预算数据提取数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138.13万元(上年度由社保部门提取);二是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支出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10.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7.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6.06万元,增长9.3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预算数据提取数增加了离退休人员工资138.13万元(上年度由社保部门提取);二是年末在职人数较上年度增加,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903.04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932.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工会经费支出等;

“2010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0.6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党政领导干部专项经费、市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支出;

“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30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相关支出;

“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招录的西部志愿者补助;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9.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6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05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逝世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1.16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医疗补助17.02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4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其他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4.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3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34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28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9.42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24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4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6万元);

(30109)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12.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6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2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4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5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8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

(30204)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6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万元,项目支出55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39.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万元,项目支出35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8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13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万元,项目支出748.04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38.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13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万元);

(3100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1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1年无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3.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本年度无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9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下降10.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24次,共计接待约780人次。

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文山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6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行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各承办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造“魅力文山”,建成“美丽县城”为引领,准确把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汇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文山发展,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高效有序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5.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与上年对比降低了29.68万元,下降20.46%,主要原因是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  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文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及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发〔2016〕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目标是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造“魅力文山”,建成“美丽县城”为引领,准确把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汇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文山发展,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高效有序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文市财行〔2021〕19号。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市人大代表认真依法履职,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包括基础设施、社会管理、民生工程、科教文卫等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分别交由各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从2016年起,市财政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按每年不低于350万元的标准,根据所提建议进行分类,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故本年资金预算安排为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人大代表建议项目是代表们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深思熟虑后提出的,选题广泛,内容丰富,涉及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对待,及时分解,抓好落实,力争每件建议办理结果都能赢得代表的认可和满意。

八、项目实施成效

坚持把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以代表反映集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重点牵引,不断推动办理工作高效开展。

(一)对办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强化。

市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凝聚民智的重要途径,所有建议均由市政府督查室初分、办公室审核、分管副市长批示后,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集中交办,切实明确任务。针对代表意见建议,结合各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对各承办单位提出明确要求,压实承办单位办理责任。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落实有实效。

(二)承办单位责任进一步压实。

大部分承办单位坚持“一把手”负责制,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三级责任制。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主动征询代表意见,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进行部署、进行调研,详细制定办理方案。承办人员对每一件代表建议基本做到了上门或以电话联系的方式联系沟通,协商办理。切实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到位。

(三)“办结率”进一步提升。

各承办单位始终坚持把解决问题、抓好落实作为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条件成熟的建议“立即办”,一些建议创造条件“提前办”,纳入计划“规划办”,努力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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