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5日     点击: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41400000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文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并监督管理;

3.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监管工作;

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7.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

8.负责合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计量管理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1.承担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13.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市办发〔2019〕39号文件精神,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知识产权保护和价格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共12个内设机构;下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派出机构17个分别为全市3个街道、14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访、保密、防艾、消防、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综合考评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综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统计工作。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政府采购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2.人事教育股(党委办公室、文山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挂钩扶贫、劳动工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有关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加挂党委办牌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承担全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3.政策法规股。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依法治市工作、权责清单制定工作。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

4.信用监督管理股。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承担市级登记注册企业登记事项的监督管理。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消费环境建设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消费环境建设工作规划和制度。组织开展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消费教育,引导健康消费,推动消费升级工作,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指导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查处。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拟订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和市消费者协会工作。

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国家总局、省局、州局信息化应用推广工作。

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6.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质量激励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协调政府质量管理奖和质量考核工作。

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制度和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工作。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制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承担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组织贯彻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组织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工业、服务业和农业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受理市属企业产品(不含食品)标准备案;管理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标准化发展战略日常工作。协助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等重大违法行为。

组织实施认证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有关认证机构及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国家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负责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指导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可与检验检测违法行为。负责涉及股室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拟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监察、监督国家目录内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出口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查处有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负责涉及股室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8.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

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析掌握生产及流通领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生产监督管理、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特殊食品生产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组织查处有关重大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有关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拟订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负责涉及股室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9.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贯彻实施药品生产和特殊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区内生产的药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医疗机构制剂执行国家或省级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医疗机构制剂室的许可的相关工作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药材种植加工、药品生产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药品再评价工作,普及大众安全用药常识。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注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中药、民族药申报及药品委托、受委托生产的初审。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化妆品经营环节检查、指导,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负责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指导辖区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评价工作。

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质量抽验。指导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在销售环节的分步实施。

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依职责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上级做好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工作。负责指导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分析和评价工作。负责涉及股室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10.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贯彻执行国家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措施和指南,拟订全市反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办法。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案件,依据授权开展反垄断、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查处违法直销、传销案件。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负责涉及股室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承办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11.知识产权保护和价格监督管理股。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

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有关政策措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工作。负责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负责促进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发展。

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涉及股室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

12.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决定交由市市场监管局集中实施的行政审批工作。

13.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对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履行执法职责、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市场专项整治和稽查工作;负责各类经济违法重大案件、典型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盐业执法工作;指导监管所经济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各街道、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承担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日常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力以赴抓好重点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坚守安全底线、提升质量高线,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确保“十四五”市场监管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本年度着力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突出强化反垄断竞争执法,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三是突出抓好质量提升行动,着力服务高质量发展;四是突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构建严保快保新机制;五是突出守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要工业产品“四大安全”底线,着力服务“平安云南”建设;六是突出整治市场秩序,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七是突出创新信用监管和智慧监管,着力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八是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塑造市场监管新形象。同时,切实做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6人,其中:行政编制181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1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6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3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35.3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预算公开对比,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财务总收入3202.83万元上涨1.0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46.93万元,用于市场监管综合工作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35.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35.3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35.38万元(本级财力3235.3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预算公开对比,较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02.83万元上涨1.02%,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46.93万元,用于市场监管综合工作经费开支。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235.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3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8.45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基本支出3200.24万元减少11.79万元,下降0.3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带来的一般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46.93万元,与上年对比,较上年项目支出2.59万元增加44.34万元,上涨1711.97%,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资金紧张而全市统筹安排项目资金,以前年度尚未支付的市场监管项目经费在本年度支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2275.3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

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45.7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协管人员的工资支出;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46.9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综合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37.5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行政人员的工资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事业人员的工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当年在职转退休职工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计实的缴费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1.65万元,主要用于对退休职工死亡后对其遗属的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7.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的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8.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2.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的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5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69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4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7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4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7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3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7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万元,项目支出1.92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3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4商品和服务支出-手续费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2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2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6万元,项目支出6.3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万元,项目支出33.38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万元,项目支出0.45万元);

30214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48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万元,项目支出2.5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59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3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1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

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离休费14.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退休费3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3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生活补助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医疗费补助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说明:由于预算公开数据在元转换为万元取值过程中四舍五入,所以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合计数3188.45万元与分项各数相加数3188.46万元走差0.01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一般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40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39.1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单位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较上年0.4万元无变化,2021年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50人次。

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39.5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万元,下降39.5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减少原因为根据文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逐年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本部门重点项目1个,占财政预算批复项目的100%,绩效目标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对市场监督管理以前年度应付工作经费的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市办发〔2019〕39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市两级人民政府和文山州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围绕“营商环境提升年”的工作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着力防范市场风险,大力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和市场消费环境,努力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五)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目标共8个大项,分别是: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加强企业信用监管;3、强化市场监管;4、加强消费维权工作;5、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6、加强食品药品风险防控;7、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8、开展产品质量监管。

(六)资金安排

强化财经制度,对工作经费统筹安排。本年度开展市场监督管理项目预算包括:办公费1.92万元、办公设备租赁费0.48万元、差旅费33.38万元、培训费2.51万元、物业管理费6.30万元、劳务费0.59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总计46.9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202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工作计划制定、指标分解阶段;2、2021年1月1日-12月20日工作任务开展、实施阶段;3、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工作目标考核、总结阶段。

(八)项目实施成效

详见公开附表的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0.82万元,与上年375.31万元对比减少44.49万元,下降11.85%,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后一般公用经费随之减少,同时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和财务核算,缩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