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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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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一部分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2

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职责: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或者主持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全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不适当的决定、决议;8.撤销市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9.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个别副市长的任免;在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州人民检察院和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10.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报州人民政府备案;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2.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根据主任会议提名,任免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主任、副主任;13.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州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14.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人大和常委会内设1室8委,分别是: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市人大法制委员会;3.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4.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5.市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委员会;6.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7.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8.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9.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科学谋划“十四五”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人大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州委九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本单位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财务总收入20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4.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3.49万元,下降比例为6.68%。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年度人员减少,人员支出减少,例会经费也厉行节约,预算也相应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2004.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004.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04.21万元(本级财力2004.2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3.49万元,下降比例为6.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人员支出减少,例会经费也厉行节约,预算也相应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004.2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00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512.66万元,下降比例为31.7%。主要原因是调整了市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项目支出903.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71.04万元,增加比例为23.37%。主要原因是把市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由保运转支出调整到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890.4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机关运行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工会经费支出等;

“2010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23.0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党政领导干部专项经费、市乡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等支出;

“20101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人大会议30万元,主要用于人代会会议相关支出;

“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50.82万元,主要用于纪检人员相关支出;

“20129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招录的西部志愿者补助;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补助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81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2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逝世职工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8.79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的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医疗补助16.36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7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其他医疗补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1.7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01.17万元,项目支出903.04万元)。

“301”(工资福利支出)93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等,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06万元,项目支出903.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党政领导干部专项经费等。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对离退休及西部志愿者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2020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付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0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2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20万元,较上年减少1.6万元,下降7.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5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21.4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86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70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较上年减少0.1万元,下降0.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减变化原因: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行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各承办单位要从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造“魅力文山”,建成“美丽县城”为引领,准确把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汇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文山发展,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高效有序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市乡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绩效目标:通过保障代表活动经费,顺利开展代表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效率,激发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使代表能积极参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使代表能及时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方面的知识,及时了解群众的思想动态,反映群众的呼声,使代表们能在闭会期间积极为政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好代表作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7.06万元,增加比例为202%,主要原因是上年统计口径较单一,只统计了机关运行所需办公费,本年度则进行全口径统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附件4

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共文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及建设的实施意见》(文发〔2016〕8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文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牵头,由项目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目标是进一步深化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的认识,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打造“魅力文山”,建成“美丽县城”为引领,准确把握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汇聚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文山发展,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作风上认真负责、行动上求真务实,高效有序地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文市财行〔2020〕18号。

项目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五、项目实施内容

市人大代表认真依法履职,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包括基础设施、社会管理、民生工程、科教文卫等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分别交由各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六、资金安排情况

从2016年起,市财政将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资金按每年不低于350万元的标准,根据所提建议进行分类,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故本年资金预算安排为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人大代表建议项目是代表们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深思熟虑后提出的,选题广泛,内容丰富,涉及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对待,及时分解,抓好落实,力争每件建议办理结果都能赢得代表的认可和满意。

八、项目实施成效

坚持把事关全局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重点,以代表反映集中、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以点带面、重点牵引,不断推动办理工作高效开展。对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更加注重做好交办准备,在代表建议交办前,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与对口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从建议内容和建议反映问题的性质两个角度对建议进行分析和分类,梳理出了代表集中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好交办前各项准备工作。更加注重提高交办精准度,市人大常委会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深入14个乡镇、3个街道,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等方式,对代表建议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对反映不同性质问题的建议进行分类研究,进一步明确承办单位,切实提高了交办的准确率和实效性。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按照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和使用原则,围绕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涉及急、难、老、小项目的建议,重点安排解决一时难以立项、难以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但又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急需解决的民生项目,精心筛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为市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补助办理事项,确保了建议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建议办理工作质量的整体提高。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