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建设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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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20〕57号
  • 来源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2020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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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建设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建设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工作方案(试行)

为积极稳妥推进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效整合市域内医疗资源,建设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紧密型医共体),形成城乡医疗人才、技术双向流动和患者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责权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市乡村医疗服务管理模式。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精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和《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的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708号)要求,结合文山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构建紧密型医共体格局,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为宗旨,改革现行市乡村医疗服务体制,进一步整合市域内市乡村医疗资源,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切实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费用负担。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文山市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

组   长:钟   萍   副市长

副组长:杨加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应斌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向   涛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金   梅   市财政局局长

刘   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邦荣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红英   市委编委办副主任

董彦玮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雷 刚   市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由王应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董彦玮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成立文山市建设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

组 长:王应斌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董彦玮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谭云灿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雷   刚   市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  龙正奎 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药政与中医药管理股股长

郑晓明   市卫生健康局人教股股长

金华鹏   市卫生健康局规划财股负责人

陈文李   市卫生健康局政策法规与职业健康监督股股长

刘玲利   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妇幼健康与家庭发展股股长

医共体内各分院院长(主任)

医共体管理中心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健康局医改办,由董彦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正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推进和统筹文山市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工作。

三、管理模式

(一)明确管理主体,打破现行医疗机构管理模式。紧密型医共体在市卫生健康局领导下,对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行政、人事、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在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架构下,由市人民医院牵头,乡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成立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中心,整合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组建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及分院,实行市乡村一体化管理,建立“定位清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管理体系。

(二)建立联合自主办医,有效推进紧密型医共体统一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体制。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落实内部人事、分配、经营及财务管理等自主权,实行紧密型医共体内部人、财、物集中统一管理。总院院长实行年薪聘用制管理,分院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由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中心提出建议人选,报市卫生健康局选拔任命。

(三)医保打包付费,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部分配机制。按照“人头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负”原则,将医保资金整体打包给紧密型医共体,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部统一的分配机制,促进医疗资源下沉和医疗服务模式转变。

四、保持“四个不变”原则

(一)机构和人员性质不变。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后,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单位性质和人员性质不变,保留原机构名称,加挂“文山市市域医共体XX分院”牌子。

(二)机构的功能定位不变。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后,由紧密型医共体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统筹预防和化解各类风险。同时,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原有职责职能不变,履行法定主体责任的义务不变。

(三)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后,财政对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变,继续享受公益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政策和待遇。

(四)部门监管职责不变。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后,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对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职责不变。

五、运行机制

(一)建立“六个机制”

1.建立分工协作机制。以强化管理、合作互动为纽带,整合技术、人员、设备、信息等要素资源,按市乡村三级功能定位,建立符合紧密型医共体内总医院与分院长期稳定的分工协作关系,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

2.建立发展激励机制。按照“突出重点、倾斜基层”原则,紧密型医共体可统筹各医疗机构事业发展基金,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发展专项基金,用于医共体管理、学科建设、医学科研、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中医药发展、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等推进密型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整体协调发展。制定《文山市卫生健康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奖励基金考核分配方案(试行)》,充分调动文山市医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出最佳效益,真正体现“坚持以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促进文山市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3.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在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通过对软件平台的建设,建立全市医疗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在加强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设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检查结果互认、医疗质量和医疗风险评估、应急指挥、远程诊疗等医疗卫生健康信息系统,制定双向转诊机制及用药目录,保障双向转诊工作有效衔接,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建立人才流动机制。在紧密型医共体内建立有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的人才柔性流动机制。总医院下派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分院服务,分院选派人员到总医院轮岗、培训等。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文件要求,柔性流动医务人员在紧密型医共体内执业,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工资由原单位承担。

5.建立培训指导机制。充分发挥总医院的人才、专科优势,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开展巡回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和业务培训。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开展分年度、分梯次、多层次的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6.建立大健康管理机制。依托紧密型医共体,创建预防、保健、检查、治疗、康复相衔接的大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全面推行慢病健康一体化管理,通过规范管理路径、统一管理模式等一站式健康管理服务,实现全域诊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信息连续记录、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二)实行“十个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赋予总医院行使一定行政事务管理权限和人事管理、内部分配、年度预算、运营管理等管理权,对分院实施统一行政管理,建立定位清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资源共享的市乡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2.统一人力资源管理。实行市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备案制管理。紧密型医共体内人员统筹调剂分配和使用,按照“关系不变、双向流动、市管乡用、乡管村用、能进能出、上下互动”的原则,紧密型医共体内人员招聘、人员内部调配实行统一管理,探索将村卫生室人员纳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管理。

3.统一医疗业务管理。加强医疗卫生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能力和效率。结合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特点,设置不同的业务管理板块,由总医院下设不同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做到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改革、同推进、同考核。

4.统一财务管理。总医院及其分院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核算,按照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分别独立建账核算所有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和收益。探索突破基层现有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基层薪酬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5.统一绩效考核管理。紧密型医共体内实行统一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总医院指导分院进行绩效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薪酬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公共卫生人员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并适当向偏远地区医务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探索建立紧密型医共体内弹性工作机制和协议薪酬机制,对到下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给予绩效倾斜。总医院对分院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薪酬分配的重要依据。

6.统一资源配置管理。紧密型医共体内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疗资源共享,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投入。总医院要进一步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对市域紧密型医共体内医疗设备实行存量管理,将闲置设备、设施流转到急需的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7.统一集中采购管理。总医院指导分院大型设备、大宗商品采购工作,负责对药品、耗材及试剂联合限价采购制度。紧密型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实行互通共用,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上报市紧密型医共体管理中心审批,由总医院统一采购配送,总医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房管理、合理用药等进行定期指导和检查。

8.统一信息化建设管理。按照文山市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要求,总医院设立市乡村一体化医共体信息平台,构建市乡村日常紧密交互的“互联网+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双向转诊制度的进一步落实。

9.统一医保预付管理。将市域内参保人员医保资金整体打包给紧密型医共体,实行“总额预算、按季预拨、年终结算”。紧密型医共体内实行医保统一打包付费考核结算模式。紧密型医共体在确保按政策规定和医学原则提供合理医疗服务的前提下,结余资金由紧密型医共体成员单位按规定合理使用。具体使用办法由紧密型医共体制定,报市医疗保障局同意后报市医管委备案实施。

10.统一健康服务管理。依托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完备市域健康服务大数据平台。充分利用身份识别、数据采集等信息技术,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数据自动归集。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策支撑。市级各部门要从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突破原有体制机制约束,制定人员编制、人事管理、薪酬制度、财务管理,医疗保障管理办法,为紧密型医共体内市乡村一体化管理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二)强化舆论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力宣传国家深化医改政策、医疗资源整合内涵、未来医疗供需趋势,深入宣传建设紧密型医共体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建设紧密型医共体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加强跟踪问效。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筹划部署、制定方案(2019年12月30日前)。主要工作任务:调研论证,成立文山市紧密型医共体管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及相关措施,并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广泛动员、组织实施(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1日)。

1.2020年4月1日前,文山市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办公室制定出相关管理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批。

2.2020年4月1日-2020年7月1日,全面启动文山市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工作。

第三阶段:自查评估、总结完善(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

1.2020年7月1日-7月30日,进行自查评估;

2.2020年8月1日-8月30日,对自查评估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3.2020年9月1日-9月30日,进行总结评估。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  【文字解读】《文山市建设紧密型市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工作方案(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