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稳就业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20〕103号
  • 来源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2020年07月17日
索引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文山市稳就业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稳就业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稳就业促消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20〕52号)要求,为落实好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发挥“双创”引领作用,不断增加群众收入,有效提升群众消费供给,深入挖掘新兴消费潜力,促进全市消费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文山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就业培训和精准帮扶就业,保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不断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升级行动计划,切实增强消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0年,认真落实疫情期间的阶段性减、免、奖、缓、补社会保险费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力度,做到人员应返尽返,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全面完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扶持309人(户),“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37人(户),全面带动(吸纳)800人以上实现就业,实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三、重点任务

(一)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扶贫。坚持转移输出和就近就业两手抓,积极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劳务对接合作,落实好沪滇劳务协作项目,定期不定期举办招聘会和发布用工信息,多渠道向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推送就业岗位,积极发挥农村劳务经纪人、人力资源中介组织、培训机构等职能,定期组织有外出务工意愿劳动力转移就业;抓好扶贫车间创建工作,争取2020年底建成扶贫车间48个,帮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加强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管理,确保“零就业”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各乡镇(街道)〕

(二)做实做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聚焦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企业下岗转岗职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失业或无业人员,以及相关企业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技能培训,协调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完成0.4万人以上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任务,切实保持就业稳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商务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三)积极鼓励各类就业群体自主创业。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和返乡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帮助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并就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优先给予政策扶持;不断加强部门协调,抓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落实,确保年内实现新增发放创业贷款0.5亿元,扶持全市400人以上创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局、扶贫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和跟踪服务;做好高校毕业生应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考录工作,确保公平就业;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为用人单位和新成长劳动力搭建交流平台;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局,市残联〕

(五)积极为企业减免失业保险费。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11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办通〔2020〕18号)要求,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和社会组织减免单位部分失业保险并加大稳岗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牵头单位要负责抓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工作推进需要适时召开会议,高效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要协调相关单位抓好具体项目落实,确保年内圆满完成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文政发〔2019〕16号)、《文山州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十一条措施》(文办发〔2020〕5号)抓好创业就业工作;加强对创业就业工作跟踪指导,定期通报创业就业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重点加大对就业创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择优择强奖励商贸企业的投入力度;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信商务局要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对创业就业、消费促进、科技工作的支持力度,安排的项目要对促进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扩大消费和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有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深入开展创业贷款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和消费促进发展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双创”、消费升级、商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和典型应用案例的宣传推广,及时反映全市扶持创业成效和消费市场发展情况,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绿色、健康的消费理念,为全市消费升级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