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2023-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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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2023-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工作已完成,为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州级下达文山市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灾资金及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12月28日州级下达文山市 2023-2024 年度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灾资金196万元,依据《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3-2024 年冬春救助)的通知》(文财资环〔2023〕81 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经文山市应急局、财政局会商,报市人民政府同意,2023年12月28日市财政局下发《文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文市财建〔2023〕200号)文件,将 2023-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 196 万元下拨到 7镇 7 乡 3 街道,确保全市 3730 户 13775人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二)文山市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及绩效目标情况。文山市根据州级下达资金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街道上报需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受灾群众情况,市财政局将州级下达196万元资金列入2023 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2240703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1、受救助群众情况。根据各乡(镇)、街道核实上报情况,文山市2023 年因自然灾害受灾人数合计 3730户、13775人,2023-2024 年度实际冬春临时生活困难需救助人数13775人,其中:德厚镇519户、2041人,小街镇290户、1228人,马塘镇249户、730人,平坝镇196户、645人,薄竹镇820户、3803人,古木镇78户、345人,追栗街镇327户、1271人,新平街道60户、162人,开化街道35户、140人,卧龙街道48户、190人,柳井乡36 户、131 人,东山乡116 户、487人,喜古乡221户、539人,坝心乡301户、1022人,新街乡80户252人,秉烈乡161户、491人,红甸乡193户、298人,于 2023年12月28日,将州级下达救助资金全部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2、救助资金分解情况。及时足额下拨冬春救灾资金196万元,其中:德厚镇 279322元、小街镇174091元、马塘镇112819元、平坝镇103400元、薄竹镇520946元、古木镇48297元、追栗街镇182075元、新平街道27144元、开化街道22805元、卧龙街道30484元、柳井乡18587元、东山乡68320元、喜古乡76307元、坝心乡143651元、新街乡35100元、秉烈乡73040元、红甸乡 43612元,资金到位率100%,及时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安全温暖过冬、安心过节。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州级下达文山市2023-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 196万元,于2023年12月28 日下达各乡镇、街道严格执行,资金投入及执行率均达到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将州级下达196万元资金列入2023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2240703 —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进行专项管理,切实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严格程序,切实管好救灾款物;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发放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保证救灾款物合法合理使用。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巡查检查,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6日完成了 7 乡 7 镇3个街道2023-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助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根据上级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文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2024年受灾困难群众中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应急发〔2024〕1 号),明确了救助对象、时间要求、救助程序、救助情况、公示要求、工作职责、台账管理等要

求,要求各乡镇(街道)严格程序,切实管好救灾款;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发放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保证救灾款合法合理使用;在救助过程中,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按照“ 户报、村(社区)评、乡镇(街道)审、市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发放受灾群众救助花名册(签名捺印),并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截至2024年1月10日,文山市2023-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工作已完成,共救助3730户、13775人,救助资金196万元,总体绩效目标达到100%。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完成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救助 13775人。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下拨率100%。3、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使用率达100%。4、按照“分类施救、重点使用、注重实效”原则分配,全年完成一类救助对象 104人、27580 元,二类救助对象3697人、635540元,三类救助对象9976人、1296880元,总计 1960000 元。5、完成衣被救助情况:全年共向德厚、薄竹、平坝、小街、新街、喜古、柳井、坝心等8 个乡镇585人发放救助棉被507床、棉大衣231件。6、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收到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后发放至救助对象时间为 11 天。7、社会效益指标:指标 1: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冬春生活困难,妥善保障基本生活情况: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采取各项措施,确保了冬春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落到了实处,实现了需政府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全覆盖,确保了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正常有序地进行,确保了全市社会稳定。指标 2:政府舆情引导,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5 次情况:在救助过程中,严格遵循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原则,按照“ 户申请、村(社区)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市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冬春期间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满意度100%,全市社会和谐稳定,无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无投诉情况。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文山市2023—2024年度冬春临时生活救助工作总体目标和绩效指标均已完成,无偏离。但部分乡镇(街道)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村(社区)“民主评议结果”、“公示结果”签署意见不规范;部分乡镇(街道)灾情信息人员严重不足且变动频繁,业务不熟,致使乡冬春救助工作台账不规范。

下步改进措施:1、加强对灾情信息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及业务能力,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做到依法办事;2、加强对乡镇(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巡查检查和指导,以检代训、现场指导,提升灾害信息员的业务素质。3、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的检查指导,现场纠正不合法不合规行为,提升村(社区)干部依法依规办理冬春救助工作的能力。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等次为良好。我市将以此次自评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灾害信息员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业务素质,以人民为中心,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以更优异的成绩完成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升受灾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本次自评报告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