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2017年至2018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     点击: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8日至12月5日,对文山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2017年至2018年度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成立于1993年9月,隶属文山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性质属于国有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开户银行账户8个。现有人员编制22人,在职职工22人,临时工10人。事务中心内设机构6个,单位主要职责:不动产登记代理及日常变更调查,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工程测绘等业务。

审计结果表明,2017至2018年度期间的财务收支情况基本真实、合法和完整;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健全,尚未得到有效执行。还存在未及时确认收入和结转成本导致少缴纳税金、债权债务长期挂账、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缴纳税金248.59万元(企业所得税241.55万元、土地增值税7.04万元)。

(二)债权债务长期挂账17096.46万元。

(三)财务核算不规范。

(四)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公务员工资标准,未经相关部门备案。

(五)临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

(六)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业务(不动产存量部分数据实测)进行分包。

(七)财务报销手续不完整。

(八)购买固定资产32.38万元未进行申请、审批程序,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少缴纳的税金248.59万元进行补缴;对债权债务长期挂账17096.46万元的问题,建议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建立清查制度,定期清查债权债务;对财务核算不规范,工资发放标准未经相关部门备案,临时用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业务进行分包,报销手续不完整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由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和补缴相应的税金;二是加强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的催收和清理,对无法收回的往来款项作出报批处理;三是加强结算占补指标款的结算,对结算的结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山市国土资源事务中心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少缴纳的税金248.59万元进行了补缴;清理往来款项72.18万元;规范了相关财务核算,把无形资产摊销年限70周年改为50周年;其余问题在工作中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