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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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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501000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文山市文物管理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管理好全市境内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文物大的抢救发掘工作;承担调查征集、保护、维护修缮、藏品保管、科学研究等业务职能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委托的文物行政管理工作。

2.机构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下设科室有: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

3.人员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1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文山市文物管理所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所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2021年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现将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思想政治及业务学习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业务学习。积极组织全所干部职工参与主管局组织召开的思想政治、党建、党风廉政及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的学习。认真组织业务知识学习,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对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充分提高了全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了全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年内完成了7人次累计时长42小时的党员双报到及12人次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上报工作。

二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全所干部职工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形式等,积极参与党史学习。通过党史学习,深入了解了中国共产党九十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进一步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深刻认识了中国共产党是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保证,激发了干部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是多渠道提高干部职工专业素质。采取组织学习专业书刊、现场培训、外出学习等形式,系统学习了文物调查工作流程及调查技能。10月至12月,我所选派1名业务精、能力强的职工参与了省考古所在昆明晋宁开展的遗址考古发掘资料整理工作。派出7人次参与了文山州博物馆组织的“忠汉悠情,探秘句町”文物展及学术交流活动。

二、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一)文物保护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楚图南故居保护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故居的监管工作,结合实际,我所制定和完善了《楚图南故居工作计划》《楚图南故居管理制度》、《楚图南故居防火应急措施》和《楚图南故居防火应急预案》。认真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年内开展了2次消防演练工作,更换灭火器20个。结合疫情防控、创文工作部署,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及创文各项工作,年内完成雷锋活动服务内容20余次,上报爱国教育基地活动相关材料10次。楚图南故居全年共接待州、市各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00余场次,2万余人次参与了主题教育学习活动。

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监管工作,年内完成18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年内由我所牵头,多次召集州文旅局文产科、州文物管理所、开化街道梁子社区现场查看、商议小西门城楼的保护管理工作,并将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到市人民政府。完成了《小西门城楼调勘、设计、修缮方案》的评审工作;组织召开了小西门城楼修缮涉及相关单位面商会;召集州文物局、州文物管理所实地查看小西门城楼“两线”划定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文物信息录入及文保单位升级申报工作。年内悬挂不可移动、可移动文物责任人公示牌16处,上报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数据录入工作2处,成功申报州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其中由市保升级为州保4处,新增4处。),完成了省级、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四至界线”数据核对及新街报恩寺、文山城区爱民河相关资料的查询上报工作。

四是认真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各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密切配合局党委认真开展爱国卫生、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公益诉讼调查落实情况、文物安全生产宣传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痕迹管理工作。年内出动1000余人次完成了责任网吧、KTV的创卫各项工作及网格卫生清扫、河道治理工作。成功申报了无烟单位。

(二)安全生产促发展

一是狠抓制度建设,强化督查措施。认真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对文物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年初建立健全了各文物保护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结合我市实际编写了《文物保护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形成了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的工作格局。春节前全面完成辖区内14个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度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定及安全检查工作,共签订了28份安全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全年共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20人次,填写了安全检查记录40份。

二是加强教育,促进自护。为了提高各文保单位的安全防范及自护自救能力。我所以节假日为重点,经常性地对文物保护单位使用者开展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强化了文物保护单位使用者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提高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检查,及时整改。我所把文物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来抓,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州庆、五·一、汛期及国庆期间进行专项的文物安全检查。做到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确保文保安全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年内参与州文物局开展文物安全大检查1次,根据问题反馈,上报了文物安全评估报告。对辖区内文保单位共开展了10次专项检查、5次不定期检查。

三、存在问题

(一)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涉及知识面广,我所在古建筑学、考古学、文物鉴定学、文物保护修复和电脑知识方面的专业人才缺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文物保护管理经费紧缺。我市文物点多面广分散,由于缺乏经费保障,部分古遗址、古建筑年久失修,不能得到有效保护。辖区内的民族文物、民族服饰、民族生产生活用具没有经费征集保护。因经费紧缺,制约了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我所有人员编制3人,实有干部职工15人,专技岗位15人(其中副高1人、中职11人、初职3人)。因没有岗位,9名中职人员高职低聘,严重挫伤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继续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文保单位的安全巡查、检查工作。密切配合马塘镇人民政府、督促项目方做好双河桥迁移保护整改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启动小西门城楼、燃灯寺二期修缮工程;积极申报楚图南故居纪念馆免开经费;做好文山市博物馆的申报工作。结合“四名一文一传”工作,认真做好楚图南故居、大兴寺、五子祠等3个省保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二)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宣传工作。以各种活动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让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文山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成果进校园、进乡镇、进社区。通过宣传,强化民众对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思想意识,提高民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参与热情。

(三)抓好文物专业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干部职工立足在职、立足自身加强学习,继续采取到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省内的文物考古发掘工地现场培训、跟班学习等各种手段提高我市文物专业队伍建设。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加强对楚图南故居讲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故居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楚图南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为创文工作添砖加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单位名称为文山市文物管理所,内设机构3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档案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15,899.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4,899.96元,占总收入的98.0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41,000元,占总收入的1.94%。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04,861.32元,下降4.72%。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入收回本年度拨入资金导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504,033.26元。其中:基本支出2,482,692.26元,占总支出的99.15%;项目支出21,341元,占总支出的0.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633,948.73元,增长33.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2,607.73元,增长32.76%;项目支出增加21,341.00元,增加100%。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20年度未缴纳的职工保险在2021年年缴纳,经费相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支出楚图南故居日常管理经费。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决算总支出2,504,033.26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08,933.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961.28元,卫生健康支出275,524.00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14.00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203227.7元,下降10.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0007.52元,增长18.58%;卫生健康支出增加了136503.96元,增长98.20%;住房保障支出增加883.92元,增加0.6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文物管理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2,692.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126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1-12月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在2021年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52,429.28元,占基本支出的94.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0,262.98元,占基本支出的5.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文物管理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341元,主要原因分析用于楚图南故居日常管理经费增加。主要开展了楚图南故居日常管理工作,共支出21,34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2,797.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5%与上年对比增加583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1-12月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在2021年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47,69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5%。主要用于文山市文物管理所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961.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68%。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5,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6,6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文物管理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全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文物管理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全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部门资产总额270845.81,其中,流动资产243924.97,固定资产26920.84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2961.5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72.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70845.81

243924.97

26920.84

0

0

0

26920.84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是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是指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