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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决算公开报告及报表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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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9〕9号)和《中共文山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文市发〔2019〕4号)、《中共文山市委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化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市发〔2019〕5号)精神,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化和旅游局)是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基本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市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和发展;拟订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管理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组织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引进;负责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4)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管理、登记、备案;组织文化、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

5)规范和监督文化、旅游行业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文化、旅游行业的举报投诉;维护文化、旅游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实施全市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丰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物质文化生活。

6)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研究、文艺创作、大型文艺演出和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承担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依法进行文物市场管理;管理指导全admin123

市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7)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行政审批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已划入市行政审批局有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符合性审查、协议签订、技术认证、社会听证、检验鉴定等技术及外业支持,并出具相关结论书,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检查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履行市文化和旅游局划转的行政许可审批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送达、监管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许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机构情况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旅游产业发展股公共文化服务股政策法规市场股

(三)人员情况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4名(副科级);督察员1名(副科级)。上年末人数为20人,3月调入1人,9月退休1人,11月调出2人退休1人,2021年年末人数为18人。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积极打造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行动提出的“十项重点工作”部署,着力打造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一是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完成了彩虹游乐场项目建设并入库,古那苗寨休闲康养小镇、小石丫花海农场、伏羲田园综合体旅游开发3个项目完成备案,总投资4.53亿,正在有序开展前期工作。七都古镇项目工作稳步推进,占地约800亩,总投资约60亿元,一期工程于12月10号开工建设。深入开展旅游资源普查,谋划环德厚水库旅游开发、西华山综合体等20余个“十四五”重点规划建设项目。二是推动旅游规划编制。委托昆明五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制《文山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文山市全域旅游规划》,正在办理交付程序。三是推动旅游业“十百千万”工程实施。成立了山水田园乡村旅游目的地工作专班,印发了工作方案,分解了2021年目标任务。启动2家高星级酒店建设,完成同辉花园和正五明格2家精品酒店建设,共建成绿道 106公里,建成花带400公里。四是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完成旅游固定资产投资2.1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9.18 亿元的24%;共接待旅客832.20万人,同比增长63.45%;实现旅游收入74.4亿元,同比增长14.6%。五是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成功招商七都古镇”、“江山文和·柏尚酒店”两个项目。编制了坝心乡环乡旅游线、民族大剧院(调规)项目建议书,交由市投资促进局统一招商。将洒戛竜和丫呼寨项目打包,上报州文旅局赴上海招商。六是推动A级景区创建工作。云南白药数字三七产业园在2021年获批3A级景区的基础上,积极开展4A景区创建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对景观和相关基础设施进行了整改,提交4A景区申报材料。

(二)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是开展线上“云文化”服务展播,以线上教学的形式,面向群众开展“云课堂”民族广场舞蹈推广培训,共展播壮、苗、彝、瑶等少数民族广场舞蹈11集,群众网上参与达5795余人次。二是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送戏曲进乡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进万家”“文化三下乡”“文化惠民”“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卫生”等的主题文艺演出活动,开展文艺演出进军营、文化进校园、进村寨、进社区活动,把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送下乡,解决农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完成各类演出活动和送戏下乡任务29场次,观众达3.4万人次市文化馆总馆共接待群众开展文艺活动、节目辅导4500余人次,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文艺队辅导文艺节目26个承办庆祝建党100周年等文艺演出、合唱比赛等大型活动3个街道55支文艺队179名文艺肯干进行了民族健身操(舞)培训配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7场“红色音乐党课”专场文艺演出,表演节目70个,观众达5600多人次。三是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拟制了《建党100周年阅读推广活动方案》,开展了“巾帼心向党·奋斗新征程”主题活动,建党100周年“魅力书香·滋润童年”红色经典讲读系列活动,家庭亲子阅读等15场线下活动,到馆参加各类活动人数达400余人,极大丰富了群众文化生活。在线上,每天通过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向读者开展新书推荐活动,结合传统节目开展微信展10次,点击量27660次。 积极推进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完成总分馆制建设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积极争取资金开展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到馆读者共5958人次,外借图书2099册。

(三)积极打造文艺精品项目。传承和弘扬发展优秀民族传统文化,宣传打造文艺精品,认真抓好歌舞、戏剧、小品的创作演出。完成了新作品《最后的光》《彝鼓·传魂》《奢滴奢嘎》的创作,参加了文山州第三届“七花杯”文艺汇演。精心打造了舞蹈《水头浣歌》,参加了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在昆明举办的第十六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活动。积极选送舞蹈作品《水头浣歌》《彝鼓·传魂》,参加了中国舞蹈“荷花奖”评选。配合市委宣传部,完成文山州“扫黄打非”主题晚会创作排练。

(四)有序推进文物和非遗保护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完成辖区内14个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度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定,开展安全检查15次,开展消防演练2次,更换灭火器20个。完成了《小西门城楼调勘、设计、修缮方案》的评审,组织召开了小西门城楼修缮涉及相关单位面商会。成功申报州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其中由市保升级为州保4处,新增4处。强化文物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楚图南故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全年共接待州、市各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600余场2万余人次。二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开展省级非遗项目《壮族纸马舞》整理,为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打好基础。制定了15个非遗项目保护实施方案,建立了传承项目和传承人项目库,为市级非遗传承人颁发传承人证书,为13个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点授予了牌匾。

(五)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围绕“一部手机游云南”、“12301”等旅游监管平台,抓实24小时值守备勤并压实工作职责到人,切实形成统一受理、综合调度、快速反应、各司其职、限时办结、督办问责的工作机制,争取做到5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完成一般投诉处置,年内共处置旅游投诉5办理无理由退货1件。二是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不断加强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全市场文化市场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积极参与校园周边治理3次,召开文化和旅游行业业主“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业务培训7次,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2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检查4次。共出动执法人员3911余人次,检查电子游戏6家次、歌舞娱乐场所230家次、网吧(咖)186家次、印刷厂2家次,检查流动书摊点3家次,旅游景点2家次,星级酒店3家,旅游社服务网点4家。受理举报3起、对违规经营的娱乐场所立案调查10起(办结7起)。配合新闻出版局查处无证经营的间像制品摊点1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900余张(碟),收缴非法出版物180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旅游产业发展股公共文化服务股政策法规市场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045,548.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51,982.83元,占总收入的70.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493,566元,占总收入的29.6%。与上年对比预算安排收入减少4906000元。其中:上级补助项目收入减少4130000元、本级项目收入减少776000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减少7776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减少文山市旅游文化宣传折页项目预算46000元、其他项目资金减少731600元。因2021年预算人数比上年减少,相应工资、公务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预算减少7776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5,964,031.64元。其中:基本支出4,123,064.96元,占总支出的69.13%;项目支出1,840,966.68元,占总支出的30.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1034500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20800元、项目支出增加313700。增减主要原因分析3月调入1人,9月退休1人,11月调出2人退休1人,人员的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应减少,但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因财政财力紧张,2020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在2021年支出,故基本支出增加;项目资金2020年度未按时划拨到实施项目单位在2021年度项目支出,因此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23,064.9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204000元,主要原因分析调出2人,退休2人,调入1人人员减少工资公务费相应减少,部分公务费结转下年;2020年1-12月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以及2021年税费未缴纳部分均在本年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69,500.42元,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3,564.54元,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0,966.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9700元,增长率达到64.08%,主要原因分析2020年-2021年部分项目资金财政拨付额度到单位账户。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津补贴36000元,文山市爱国卫生专项工作经费12420.8元,疫情防控期间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留验站专项经费1080066元,文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第一卷)出版经费67500元,省级。州级文化传承人补助资金168000元,第一批安置置滇湖北旅客住宿奖补资金64210元,2020-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280000元,楚图南故居日常管理经费20000元,民族剧院专项资金112769.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3,444.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87%与上年对比增加1034400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调出2人,退休2人,调入1人,人员减少工资公务费相应减少,2020年1-12月以及2021年全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未缴纳全部在今年缴纳;减少第四届职工运动会支出、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支出、文物古迹迁建经费支出、纪检组工作经费支出、新兵欢送文艺费支出等。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文化创作与保护项目、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资金支出减少;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旅游宣传项目、其他文化支出项目、资助国产影片放映项目、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2020年无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71,19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7%。本支出增加原因是调出2人,退休2人,调入1人,人员减少工资公务费相应减少,2020年1-12月以及2021年全年单位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未缴纳全部在今年缴纳;减少第四届职工运动会支出、第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支出、文物古迹迁建经费支出、纪检组工作经费支出、新兵欢送文艺费支出等。主要用于:

1)2070101行政运行支出2683392.57元,主要用于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84000元,主要用于2021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补助支出。

3)20701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0000元,主要用于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体系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5,93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45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2,76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主要用于文山民族大剧院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地勘)审查和文山市民族文化中心电费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7,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9800元,支出决算为38767.11元,完成预算的7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767.11元,完成预算的79.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下乡次数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减少。公务费接待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8767.11元,增长948.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100元,增长94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公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维修费在2021年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67.11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767.1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767.1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2020年度单位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964.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8264.54元,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7563.95元、手续费450.8元、水费22044.9元、电费62338.23元、邮电费34680元、差旅费8124元、劳务费7638.7元、工会经费29076.8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767.11元、其他交通费用173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45307349.46,其中,流动资产454414.15,固定资产89870.7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44763064.58,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64566.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5307349.46

454414.15

89870.73

0

0

0

89870.73

0

44763064.58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十)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