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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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拟订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政策、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负责落实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

4.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负责组织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负责组织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负责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负责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执法工作。办理上级指定交办督办的案件和有关执法机关转办协办案件;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负责盐业执法。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统一管理计量、标准及认证认可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涉及本区域的地方标准行为或技术规范。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0.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2.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拟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有关地方性政策、制度措施草案和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定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制度,依职责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负责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执法大队)共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党委办公室、文山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信用监督管理股、消费环境建设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标准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股、知识产权保护和价格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股、质量技术监管执法中队、市场秩序监管执法中队、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中队。派出机构17个,分别为:开化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化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卧龙市场监督管理所(卧龙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新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平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山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古木市场监督管理所(古木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柳井市场监督管理所(柳井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追栗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追栗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平坝市场监督管理所(平坝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小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小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新街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马塘市场监督管理所(马塘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喜古市场监督管理所(喜古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薄竹市场监督管理所(薄竹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德厚市场监督管理所(德厚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红甸市场监督管理所(红甸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秉烈市场监督管理所(秉烈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坝心市场监督管理所(坝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2年,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创新监管方法手段,重点优化市场准入、竞争和消费环境,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标准化和食品安全战略,提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推动文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严格食品安全过程监管一是加强对各类食品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和保障重大会议及大型活动食品安全检查,同时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二是认真开展食品质量抽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认真落实完成各项抽检。确保全年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三是持续开展食品风险分级管理。运用食品风险分级管理系统,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根据静、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如实打分评级,加快推进风险动态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四是积极推进互联网+食品”“互联网+净餐馆监管。持证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一店一码规则100%“亮码,接受社会公众点评,接受监管部门扫码监管,促进文山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

2.从严整治药品市场。一是以购销合法性、储运合规性为重点,严查挂靠经营、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和医疗器械等法行为;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台账,严查非法渠道购销药械、无证经营和经营无证医疗器械产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 挂证、零售药店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不按疫情防控规定销售 四类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集中抓好两品一械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疫苗、含麻制剂、麻精药品等药械产品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质量安全风险点,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两品一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强化对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多种形式法律宣传、专业培训、政策解读等活动,提高经营者学法、尊法、守法意识,明确应履行的义务,督促行政相对人自觉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基础管理制度,保证两品一械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

3.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一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一方面推行特种设备生产、使用风险分级管控,特种设备管理做实做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责任书》签订工作;另一方面,严厉打击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等违法行为,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二是开展流动性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检查。在各种节日期间开展流动性大型游乐设施及其他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排除重大危险源,强化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工作。持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一是扎实开展好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8家获证企业开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生产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做好服务工作,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提供相应的指导帮助。

4.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涉学涉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等监管重点,实行动态管理。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跟踪防范化解行业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大对辖区危化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积极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源头治超等道路交通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

5.加强消费维权。一是继续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农贸市场、示范企业、示范超市、示范商场、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推广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通过切实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提高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满意度,使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让市场消费环境安全放心,实现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全面推广。二是充分发挥1231512345热线电话和网络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积极为消费者维权。同时通过对投诉举报线索的排查研判梳理,积极为违法案件查办提供有效线索。有效组织对投诉举报进行分析处理,针对社会反映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报道,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三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多部门联合,多形式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和假冒伪劣商品3·15集中销毁活动,展示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决心和成果,震慑制假、售假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6.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价格监管。一是深入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培育指导,大力指导开展具有地方独特优势的农产品商标注册,将农产品商标注册作为一所一标工作的重点,切实重视提高我市农产品商标创牌意识。是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关于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统筹执法力量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停车、新建商品房销售、医疗机构等行业明码标价行为开展全覆盖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并规范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行为。是积极开展医疗服务行业的价格监管,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高值植入类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与收费执行、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是加强对文山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预收超三个月培训费或书本费等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7.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培训。培训结合业务专业知识和服务规范、文明用语、纪律要求、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内容,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规范,以期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全市人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

8.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一是制定落实方案。根据《云南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文山市实际,牵头制定《文山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报政府审定。二是加强宣传培训。多渠道、多方式进行宣传,做好改革政策解读,扩大改革政策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改革工作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遵循国务院、省政府确定的分类改革原则和要求,不降低标准,不搞变通。各有关部门全面认领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认清底数狠抓落实。对清单之外限制企业进入特定行业开展经营的管理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对实施变相审批造成市场分割或者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加大督办考核力度,立行立改。

9.全力推动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问题整改主体责任,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过硬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对涉粮企业进行全覆盖、全方位监管,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

10.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一是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积极引导本地电商平台开展自查自律工作,指导平台落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定义务以及调查取证、决定执行等工作,提升侵权线索线下源头追溯的精准度,深挖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强化线上线下协同一体化治理。二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聚焦民生问题,重点针对消费品、农资、建材、汽车及配件、车用汽柴油等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傍名牌、“三无”产品、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通过信息共享、执法配合,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专业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的打击手段,构建了防控、监管、打击为一体的双打工作体系。

11.全力整治市场乱象。一是开展三七打假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三七市场整治,打击制售假劣三七等违法行为,使三七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七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二是对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公司乱收费行为进行集中约谈,聚焦投诉举报热点,进行集中整治,查处一涉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三是从严整治二手车市场乱象。重点治理市场周边经纪人(俗称缝子)引诱交易者购买代办服务、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交易和代办、举牌拦截收车等乱象。对二手车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过程中的收费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四是开展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规范我市建材市场秩序、提升建材产品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督部门职能作用,重点对建材产品和获得生产许可证及强制性认证的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在检查抽样、检验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假冒伪劣及虚假宣传行为,及时依法处理。五是以开展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严厉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12.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为目标,2022年着重围绕房地产领域、校外培训机构、行业间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涉及民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针对商业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隐蔽性、复杂性、取证难等特点,积极主动加强专业知识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集体执法办案水平,积极寻找案源,力争多办案办铁案。争取得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配合,对学校教辅材料采购、医院医药医疗器械采购中出现的商业贿赂行为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突破零查处的现状,力争查处一批典型案例。

13.加大普法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运用多手段,深化法律宣传活动,扩大法制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升广大群众质量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市场监管社会共治氛围。

1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明确执法权限,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研究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能力,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应诉水平。

15.提升执法队伍能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监管业务知识的培训教育,着力提升市场监管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强化培训、跟班锻炼、外聘专家等多种途径,持续强化队伍建设,培养专业执法人员,进一步提升发现案源、查办重大案件的能力。

16.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动态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动态完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等机制,对违法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建立健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统一归集公示,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17.贯彻落实冷链食品风险排查机制。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的监管和指导,对首站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纳入集中监管仓和云智朔平台统一管理,实现进口冷链食品一品一码信息化追溯。开展云智溯监管品种扩项。充分发挥云智溯平台作用,将超市经营的水产品和生鲜猪肉纳入云智溯平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探索建立水产品和生鲜猪肉食品经营安全追溯。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记录制度、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存放、专区生产加工要求和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全市非法冷链食品大排查,严厉打击非正规渠道输入冷链食品的同时,查找冷链食品等载体输入风险防控漏洞,强化冷链食品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人物同防

18.加强市场、餐馆等重点经营场所的疫情防控。常态化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市场和餐馆进行排查,确保全市各个农贸市场落实扫码、测体温、佩戴口罩等措施,各大餐馆严格落实聚集性餐饮活动审批报备制度。

19.全面开展作风整顿。为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把作风整顿工作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高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推进全局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带头转变工作作风,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路线意识,引导干部职工把主动服务、创新服务、尽责服务、高效服务和廉洁服务转变为自觉行动。

20.提升领导干部能力。以党建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做两个维护,加强领导班子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同心协力,把市场监管工作抓好抓实。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素质培训,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的监管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5人,其中:行政编制156人,工勤人员编制21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1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00人。

车辆编制13辆,实有车辆1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62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28.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3235.38万元对比增加393.10万元增长了12.1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员数145人较上年141人增加4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预算批复项目经费增加了对市场监督管理的非税收入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文山市市场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省级采购专项资金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28.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28.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8.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235.38万元对比增加393.10万元,增长12.1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实有人员数145人较上年141人增加4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本年预算批复项目经费增加了对市场监督管理的非税收入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文山市市场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省级采购专项资金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28.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54万元,与上年3188.45万元对比增加90.09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在职实有人员数145人较上年141人增加4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349.94万元,与上年46.93万元对比增加303.01万元增长645.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对市场监督管理的非税收入补助资金项目、2021年文山市市场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首次省级采购专项资金项目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286.87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中行政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和保障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13.39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28.80万元,主要用于合同制食品安全监管协管人员的工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247.9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中事业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保障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52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制协管人员的劳务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51.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行政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事业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2.6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6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的遗属每月抚恤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失业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1.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部门行政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部门事业工作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部门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39.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部门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62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8.54万元,项目支出349.9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58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6.86万元、津贴补贴697.19万元、奖金665.27万元、绩效工资69.8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2.6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8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0万元、住房公积金139.8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8.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保障支出、合同制协管人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69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26万元,项目支出349.94万元。其中:办公费115.60万元、印刷费(营业执照等行政审批资料的印制,项目支出)13.39万元、维修(护)费(局机关及乡镇市场监管所的办公楼修缮,项目支出)134.61万元、培训费0.52万元、被装购置费(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市场监管制式服装和标志项目,项目支出)49.94万元、劳务费(劳务派遣制协管人员的劳务费,项目支出)152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0万元、工会经费23.31万元、福利费35.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20.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1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市场监督部门的执法人员制服采购、市场监管的非税收入补助。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5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离休费15.81万元、退休费336.07万元、生活补助1.65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和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5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40万元,较上年26.4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0万元,较上年0.40万元无增减变化,预算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30人次。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按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为根本的原则来编制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万元,较上年26万元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万元,较上年26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无增减变化原因是按三公经费厉行节约为根本的原则来编制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资金安排。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4.26万元,与上年333.87万元对比增加10.39万元,增长3.11%,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职实有人数较上年度增加4人、退休人员人数较上年度增加4人,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共交通专项经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87.28万元(账面净值,下同),其中,流动资产44.94万元,固定资产902.1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0.1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3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1.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