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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城市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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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起草城市管理和城乡管理综合执法的规定、办法、措施及行业标准和规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文山市行政许可目录》中确定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承担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工作。

(4)负责履行文山市城市规划区建成区城市管理职责。

1.编制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户外广告、燃气行业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城市道路、广场花园及其附属设施(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道板、公厕、垃圾中转站、桥涵等)、照明灯饰、园林绿化的维护养护管理和改造,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功能发挥和运行安全。

3.负责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协调燃气建设管理工作。

4.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指导和监管工作。

(5)负责编制城乡管理综合执法计划,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州、市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规定,独立行使城乡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协调、组织实施突击性城乡管理综合执法任务。

1.行使城乡规划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生猪私屠乱宰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3.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行政处罚权:包括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的行政处罚权。

6.负责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7)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住房建设领域行业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将违法事项函告市城乡综合执法局进行依法查处。

2.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行政审批职责分工。市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提供已划入市行政审批局有关审批事项的现场核查、现场检查、现场勘查、符合性审查及外业支持,并出具相关结论书,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检查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履行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划转的行政许可审批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送达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许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3.与各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城乡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对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督查股、市政设施管理股、市容市貌管理股、园林绿化管理股、信息服务管理股、机动执法大队8个股室;设置开化、卧龙、新平城管执法队3个派驻机构;下设事业单位文山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州住建局工作安排部署,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 和“国家级卫生城市”为总体目标,突出重点抓好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创新城市管理等工作,切实落实解决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20年主要指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规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通告》,从今年4月1日起启动城区渣土智能化规范运输管理平台,对城区建筑垃圾核准运输实行定点消纳、全程监管,设置消纳场11个,纳入监管平台车辆105辆,共消纳渣土88.8万吨,日均渣土处置量约为1万方。

2.提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坚持“定片区、定车、定人”循环收运,城市机械清扫率达76%,日处理生活垃圾36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做到日扫日清和全城冲洗;积极牵头开展城乡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并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启动城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在城区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1400个,2020年完成400个收集点建设,采购分类车辆5辆,已完成试点分类收集亭1个;完善文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和考评管理办法,确保2021年初实现城乡环卫收运一体化。

3.加大城市规划区“两违”建筑清理整治。按照“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严格执法,确保长效”的目标,今年查处“两违”建筑82户,占地面积2.49万㎡,建筑面积1.43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66户,占地面积8.66万㎡,建筑面积8.67万㎡。

4.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形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摊点、噪音扰民、生猪私屠滥宰综合治理,共治理占道经营3370余起,清理流动摊点28490余起;整治占用公共场所晾晒三七、衣服等200余起;清理施工、临时占道148起;拆除各类广告455块,清理布标320余条、小广告2.1万余张;督促整改噪音、油烟扰民511起;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2次,查处私屠滥宰窝点2处;检查餐厨剩余物处置5次商铺5户,查处乱倒餐厨垃圾5起;新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357家,处罚违反“门前四包”商户1起。

5.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建设,美化城市人居环境。督促绿化管护企业加强城区公共绿化管护和苗木修剪,及时补植补种死亡苗木,共补植行道树375棵、绿地25247㎡;实施东互通连接线及省道206线示范路建设,完成沿路平整场地61750㎡、绿化54654㎡;组织完成市区第一批园林式单位(8个)、小区(11个)创建。

6.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完成6.5公里中压管道,小区配套燃气设施8000户天然气项目建设;新建城区公厕10座,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5座、正在实施基础工程5座,预计2020年底竣工投入使用;中缅天然气文山入城支线建设13.7KM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底完成;完成云南建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写字楼、文山新奥城南加气站建设项目,文山市东盛渣土车、文山市天博渣土车采购项目;城区老旧道路铺装320.12万㎡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开展前期工作;城区8个易积水道路新建砼雨水管3874 m排水防涝工程可研报告已评审;城区路灯智能一体化已取得市政府批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城区垃圾分类收集点项目正制作可研报告;修补城区破损严重道路路面1.29万㎡、人行道820㎡,及时更换井盖、雨水箅子839套,清掏雨污管道2814m;维修花台659 m;更换路灯线路1.23万m,修复路灯故障72处;加强管道天然气、燃气供应站及充装站安全隐患排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8份,现场督促整改隐患210条。

7.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总攻战。组织帮扶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到挂钩户家中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民族团结等政策,动员其外出务工,指导并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抽调1名领导、4名精兵强将参与新平街道脱贫攻坚总攻战,对盘龙社区短板弱项全面排查整改;多方筹措资金10.05万元帮助盘龙社区落水洞村种植绿化,修建沟渠、厨房、厕所、化粪池,维修路灯等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8.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洁城公司对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进行消毒、除臭,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广场设施管护、消毒,并安排多功能抑尘车、洗洒车对城区道路全面喷洒消毒;牵头草拟《关于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工作方案》,设置废弃口罩投放点810个;联合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人流密集场所、市场、经营门店联防联控;抽调57名工作人员参加文山东、西互通重要交通要道值守防疫;督促管护商及行业部门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6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96.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556.95万元,政府性基金33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75.19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腾龙北路在水一方路口应急抢险排洪大沟工程”“更换职教园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泵经费”“文山市区光明桥拆除工程经费”等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96.4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896.4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56.95万元(本级财力10556.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9.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3375.19万元,下降23.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腾龙北路在水一方路口应急抢险排洪大沟工程”“更换职教园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泵经费”“文山市区光明桥拆除工程经费”等项目经费。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96.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5.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6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入17个人,导致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4900.8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60.14万元,下降21.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腾龙北路在水一方路口应急抢险排洪大沟工程”“更换职教园污水提升泵站污水泵经费”“文山市区光明桥拆除工程经费”等项目经费。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65.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74.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5.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4.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1.8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9.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120.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20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装备费用专项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769.3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支出(临聘人员)专项资金、城区智能路灯一体化工程及路灯运营管理经费、国资车位运营管理专项资金等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城维费拖欠款专项资金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环境卫生5354万元,主要用于城区清扫保洁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6.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15.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环境卫生339.5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公厕管理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39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8.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26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34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33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6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99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73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2万元,项目支出3580.8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25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80.8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1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1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59.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4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2.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资本性支出1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20万元)。

31003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31005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2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6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63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无此业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 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 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995.65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6万元,增长0.28%,主要原因是今年调入17个人,导致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第二部分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无重点领域项目

监督索引号53262100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