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对文山市第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6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6日     点击:    
[字体: ]


刘永顺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申请建立老君山保护区周边群众耕地补偿机制的建议》(第86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保护区现状

(一)保护区基本情况

文山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片区)位于文山市境西部,地处北回归线南侧,属乌蒙山脉南支薄竹山,距文山城60多公里,西与红河州蒙自市、屏边县接壤,东、南、北与坝心乡、小街镇、薄竹镇相连。1980年,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为州级自然保护区;198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全省首批风景名胜区;1997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片区与西畴小桥沟片区经国务院批准为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6年9月更名为文山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分局。文山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片区)总面积为34.4万亩,其中:核心区13.6万亩、缓冲区10.6万亩、实验区10.2万亩,占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40.3万亩的85.5%,森林覆盖率达94.3%,是滇东南保存最完好的亚热带原始森林,也是文山三七的原始发源地,素有“北回归线绿洲”、“绿色天然水库”、“绿色天然氧吧”之称,被誉为“古生物活化石”、“天然物种基因库”。

(二)保护区土地利用现状

1.功能区土地利用现状

(1)核心区。有林地127240亩,灌木林地5267亩,宜林地1815亩,农业用地1986亩,其它非林地86亩。

核心区除权属为国有的125111亩有林地外,其余11283亩均属于集体所有,由于受传统资源利用方式的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很大程度上威胁着核心区自然资源,不利于天然植被的自行修复和野生动植栖息地的保护。

(2)缓冲区。有林地49688亩,疏林地170亩,灌木林地20400亩,未成林造林地487亩,宜林地4429亩,农业用地29086亩,未利用地478亩(指沼泽、悬岩、沟壑、岩石裸露地(岩裸率≥60%)且即使有林木(竹)分布也达不到有林地和疏林地标准的土地),其它非林地1048亩。

(3)实验区。有林地52768亩,疏林地916亩,灌木林地16740亩,未成林造林地991亩,宜林地1839亩,农业用地28387亩,其它非林地585亩。

2.保护区内耕地情况

在保护区范围内林地面积是280593亩,耕地面积是63813亩,其中:核心区4644亩,缓冲区31308亩,实验区27868亩(此为二调时划分为耕地数据)。

缓冲区和实验区土地所有权均为集体所有,从上述土地利用现状可看出,有林地面积仅占全部土地面积的50%,其余的疏林地和灌木林地都是较为残次的次生林,且地块离散分布。由于受区内及周边区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农地逐步侵蚀林地,社区经济发展依赖保护区的资源消耗,这是保护区现阶段较突出的主要矛盾所在,维护保护区自然资源是迫在眉睫的一件大事。

(三)存在的困难问题

1.规划不合理。自然保护区由省级晋升为国家级后,面积由原来的12.51万亩增加到34.44万亩,增加了21.93万亩。增加的部分均为集体土地,包括了集体的林地、耕地、村庄建设用地等土地类型,这些土地主要涉及薄竹、坝心和小街共3个乡(镇)13个村委会70个村民小组,且还涉及屏边县和平乡白鸽村部分村小组的“岔花”土地。

由于规划的不合理,导致这些村寨的大量农地、用材林等主导社区经济发展的地块被划进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按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规范进行管理,严重制约了村民的发展。据2015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统计,扩增的集体土地中,林业用地为18.31万亩,非林业用地为4.34万亩。林业用地中,人工林地面积为4.27万亩,天然林地面积为13.35公顷,其他为宜林荒山荒地。人工林主要树种(优势树种)杉木为0.79万亩,桉树为0.32万亩,八角为0.96万亩,核桃0.24万亩,银杏1.48万亩(现已基本退出,土地归还农户变为耕地),其他林木(包括红豆杉、花椒、柿、梨等)0.49万亩。

随着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力度加大,农户难以利用保护区内的土地发展产业来带动经济发展和增加经济收入,社区与自然保护区的矛盾日益突显,各部门在引进产业和项目来扶持社区发展时也遇到了瓶颈。

二、针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几点建议做如下回复

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老君山片区,是文山市境内唯一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境内众多河流和诸多水库的发源地和水源保障。是滇东南的“物种基因库”,是文山的母亲山,是文山不可替代的生态安全屏障。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文山的生态保护,把保护区及其周边的生态保护和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历年来采取了诸多措施对保护区进行生态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针对保护区及周边森林生态保护与经济利益受损的矛盾,我市结合上级政策,有针对性地向保护区及周边倾斜,通过多渠道实施生态补偿,有效缓解矛盾激化,确保了保护区周边乡镇的稳定和谐发展。

(一)产业扶持方面

“产业是强市之本、致富之源、脱贫之基”,我市的林草产业主要以“龙头带林、产业富林、科技兴林、基础强林、政策惠林”的五大举措和围绕“生态环境得保护,群众林业收益的增加”的目标来发展林草产业。

历年来,文山市通过实施世行贷款造林、木本油料、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造林补贴等涉林项目,在老君山保护区周边薄竹镇、小街镇和坝心乡发展各类林产业项目面积20余万亩(不含退耕还林和陡坡地),兑现扶持资金超过5000万元(不含退耕还林和陡坡地)。项目的实施,一是增加项目区周边群众的就业机会,减少当地群众对森林资源的破坏,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二是吸收项目区内和周边富余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解决了富余劳动力就业和增加群众收入,使项目区群众如期脱贫。

目前,我们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保护区实际,有选择性地在保护区周边发展符合政策条件的林草产业,比如:选择宜林荒山引导林农发展八角、柿子、楤木、香椿等经济林果和森林蔬菜,并引导林农在人工林地类发展中药材种植,对具备条件的产业给予涉林项目倾斜扶持。同时,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将林农在非基本农地发展的林草产业项目,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造林补贴等涉林项目扶持。

(二)生态补偿方面

1.退耕还林

文山市自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至2020年12月,共实施完成退耕地还林13.21万亩,投入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6472.9万元,其中前一轮退耕地还林(2002-2004年实施,经济林补助10年,生态林补助16年)5.5万亩,投入中央专项补助资金15740.9万元;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及陡坡地生态治理(2014-2019年实施,补助期限5年3次)7.91万亩,投入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0732万元。

老君山保护区周边的薄竹、小街、坝心三个乡镇实施前一轮退耕地还林、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和陡坡地治理5.71万亩,投入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11592.5万元,其中前一轮2.05万亩,投入补助资金6314万元;新一轮及陡坡地3.66万亩,投入补助资金5278.5万元。

老君山保护区内涉及薄竹、小街、坝心三个乡镇实施实施前一轮退耕地还林、新一轮退耕地还林和陡坡地治理2.59万亩(核心区0.15万亩、缓冲区1.16万亩、试验区1.28万亩),投入中央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6337.2万元。其中前一轮1.59万亩(核心区0.11万亩、缓冲区0.59万亩、试验区0.89万亩),投入补助资金4897.2万元;新一轮及陡坡地1万亩(核心区0.04万亩、缓冲区0.57万亩、试验区0.39万亩),投入补助资金1440万元。有效增加了老君山保护区周边群众经济收入。自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以来,保护区周边的薄竹、小街、坝心三个乡镇实施退耕还林和陡坡地治理3万余亩,退耕还林生态补偿资金6千多万元,有效增加了周边群众经济收入。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自2005年开始实施,经过2009年新增,2013、2017、2019年三次调整修编,目前老君山保护区内和周边三个乡镇共区划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29.7万亩,其中集体林地16.05万亩。做到保护区范围内森林全覆盖,保护区周边森林符合区划条件的已经全部纳入。集体林地补偿标准10元/亩·年,2016-2020年,周边三个乡镇涉及的村寨共享受生态补偿资金802.5万元。

3.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

自2016年开始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项目后,通过合理布局及引导,我市已经把老君山保护区内和周边三个乡镇未纳入公益林的11.4万亩天然商品林全部纳入项目补助范围,补偿标准10元/亩·年,2016-2020年周边三个乡镇涉及额村寨共享受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570万元。

三、存在问题

(一)产业方面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贴政策”规定,地方也出台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老君山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环保督察提出的相关要求,对林草产业发展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有了限制。保护区周边如何发展与保护,将是我们当前和今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所考虑、研究的主要问题。

(二)退耕还林政策方面

根据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文件云发改[2020]942号要求,纳入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条件的要求,实施退耕还林必须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5-25度重要水源地和陡坡梯田和严重污染耕地上实施。而且树种选择必须为木本或多年生藤本植物,符合造林规程区域主要造林树种种植的密度要求。拟退耕地块必须经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入库后,报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根据上级下达的新一轮退耕还林或陡坡地生态治理任务指标,优先安排在保护区老君山片区及周边符合条件的地块实施,逐步增加保护区及周边森林面积。

(二)加大退耕还林地块的抚育管理力度,待其成林后,结合公益林区划政策,逐步调整为公益林,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继续实施生态补偿,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效增加森林面积。

(三)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标准,逐步增加涉及村寨和林农经济收入。

(四)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制定可行规划,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保护区内村寨实施移民搬迁,对保护区内耕地逐步补偿征收进行植树造林,增加保护区森林面积,提升保护区生态效益,造福文山人民。

(五)结合实际,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文印发的《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发改农经〔2021〕71号)和《中共文山州委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色文山建设着力打造喀斯特绿洲的意见》(文发〔2020〕13号 )精神,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行动,深入研究,创新思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通过林草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探索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群众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实现保护区周边林草产业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变,有效解决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促进生态增效、产业增值、农民增收目标。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文山市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