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对文山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15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林草局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5日     作者:市林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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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世洪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多年未耕种且已成林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补助的建议》(第2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退耕还林政策

退耕还林是指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

由于耕地非粮非农严管控、退耕实施地类及操作方式改变等影响,目前,正在文山市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是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20年文山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3.15万亩)。

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切实推进2020年退耕还林还草任务地块落实工作的通知》(云林联发〔2021〕32号)文件要求,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地类范围必须以“国土三调”数据为准,必须以自然资源部门审核认定入库范围实施。

文山市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经请示批复备案实施范围及地类为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地类,以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符合退耕范围矢量数据图斑(25度以上不占稳定耕地不占基本农田范围)为准进行布局落实实施。要点:实施地块在“国土三调”中是耕地,坡度为25度以上,且不占稳定耕地不占基本农田。

二、回复意见

根据2020年文山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及地类要求,你们提出的将多年未耕种且已成林的耕地纳入退耕还林补助的建议,因地块已成林,“国土三调”地类已不属耕地,不符合当前(2020年文山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地类要求,不在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审核符合2020年退耕范围内,不能纳入当前(2020年文山市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退耕还林实施范围,不能纳入当前(2020年文山市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林补助。





文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