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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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乡村振兴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意识形态、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会务接待、局机关政务服务、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国家安全教育、普法、依法治市、精神文明建设、民族宗教、民族团结等工作;应急、反电信诈骗、妇女儿童、志愿者服务、值班安排等工作;承办涉及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承担乡村振兴地方志、大事记等有关工作;牵头开展乡村振兴政策理论及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承担文山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组织文化股。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责组织乡村振兴工作政策理论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发展乡村教育和文化事业,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负责收集、整理和发掘乡村文化资源;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整顿软弱涣散基层组织,打造农村党建示范点,优化提升农村带头人队伍。

(三)督查考评股。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信访和综治维稳、12317信访系统平台等工作;负责中央、省、州、市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指示要求和局内重要事项及领导批示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牵头承担对乡镇(街道)及市属部门乡村振兴综合考核工作;负责统筹落实中央、省、州对市乡村振兴及成效考核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部门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负责对乡村振兴政策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及机关行政绩效考评等综合性工作。

(四)人财股。负责编制机关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开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评价工作及财政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管理机制改革工作;承担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工作,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检查和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计划执行、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采购、机关后勤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乡村规划建设股。负责编制乡村振兴、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并指导、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管理脱贫攻坚项目库;负责全市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的调整和评估;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年度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编制、报备工作,指导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百千万”工程;负责涉农资金整合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统筹;负责行政审批(竞争审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及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联系市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的相关业务工作及项目检查验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承担中央、国家机关,省州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文部队等单位定点帮扶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承担沪文对口帮扶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并监督实施;

(六)产业就业生态股。负责编制全市产业规划,指导、协调产业发展;负责产业项目资金管理、监督检查、任务落实及项目检查验收;负责扶贫到户贷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做好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做好资产性收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低收入户在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中实现致富增收;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发展特色乡村旅游文化产业;负责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清洁村容、美化家园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七)防贫监测股。负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负责管理救助平台“找政府”APP;负责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管理工作;负责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收入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负责有致贫(返贫)风险点的农户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工作,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帮扶措施;负责建立完善防贫保险,组织实施防贫救助基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