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20409001
标    题 民办幼儿园乱收费,收费太高
姓    名 华阳禾木幼儿园
性    别
地    址 文山市华阳禾木幼儿园
邮政编码 663000
发件IP 2409:8a6c:4214:d4f0:702c:dd14:3090:8a4e
写信时间 2022年04月9日
信件内容 民办幼儿园收费太高,疫情期间封校,就没有去上学,接着又放清明节收假才去上学,又叫我们重新缴费,疫情期间,经济紧张,不带不少收学费,还让我们多交学费,利用周末休息时间来进行补课,实行多交学费,学校一切以利益为主,本是孩子周末休息时间,却以补课为理由来多收取费用!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你好,你留言反映问题已收悉,已转教育体育局办理回复,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收费太高”的问题。文山华阳幼儿园禾木坎分园根据《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文件第十四条“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办学质量、幼儿园评定等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自主、合理确定,并在执行前1个月报批准办学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为此,华阳幼儿园禾木坎分园伙食费按实际上学天数收取15元/天,托小班保教费和伙食费945元/月,中大班保教费和伙食费1025元/月。经核实,该园收费已按照自主定价、部门备案、市场调节的原则进行收费

二是关于“乱收费”的问题。网民认为因疫情封校没有上学,清明节又放假,没有少收费,还多收费,并且利用休息时间补课。对此问题,经对该园3月份的收费进行核实,该园3月1日开学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3月28日至3月31日安排幼儿居家健康监测,有4天未入园,2022年3月该园幼儿实际入园19天。对因幼儿居家健康监测4天未入园的情况,该园采取多退少补的形式纳入下月的伙食费。但在4月入园时,教师向家长解释收费、退费的情况不详细,导致家长误解。根据《云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4﹞638号)“第二十六条伙食费按月计退,连续在园就餐天数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伙食费按当月所缴费用的一半计退还;连续就餐天数达到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不予退费”的规定,符合相关要求。

感谢您对文山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4月19

处理时间 2022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