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州级初验

信息来源:文山融媒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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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至17日,州级初验暨互观互检专家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访谈、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文山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行初验暨互观互检,文山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顺利通过州级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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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及互观互检专家组先后到了市人民医院、泰民家园、三七展示中心、云南苗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丫呼寨村、马塘镇人民政府、塘子寨村、寿佛寺、永通社区、文山实验小学、市人民法院、市融媒体中心等12个单位,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访谈、问卷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文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初验和互观互检。

汇报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文山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专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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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州委常委、市委书记李永忠委托,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王树忠重点围绕文山市创建工作基本情况、用奋斗之根、团结之基,铸就民族团结进步、经验启示、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等内容,向州级验收组及互观互检组各位专家作详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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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州侨办主任、州级初验组组长马朝洪在讲话中对文山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给予高度认可。他表示,文山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根本遵循,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长期性事业抓紧抓牢,巩固和发展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文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州的示范典型,已经成为党的民族理论创新实践的重要基地,是全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示中华民族繁荣发展成果的重要窗口,更是文山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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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认为,文山市的创建工作报告和对照新的示范县(市)测评指标体系形成的自检自查报告客观具体、实事求是。经州初验考评组研究决定,同意文山市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通过州级初验。希望文山市以州级初验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干在实处践行走在前列,把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文山现场办公会对文山发展把脉定向精神上来,拿出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敢于攻坚克难,奋力开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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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忠代表市委、市人民政府作表态时表示,下步工作,文山市将坚持秉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认真总结经验,积极分析存在问题根源,精准施策及时补齐短板和弱项,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努力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全市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进一步铸牢全市各族人民的国家意识、州府市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推动文山市高质量发展汇聚全市各族人民共同智慧和磅礴力量,着力打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山示范样板,为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夯实基础。

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唐海波主持。唐俊洪、黄利、唐永明及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