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贯彻落实高质量推进以城区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任务工作情况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5日     点击:    
[字体: ]

一、强化企业主体地位

1.2023年1月12日,配合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对文山云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技改项目节能进行整改验收。

2.2023年2月25日,配合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研究院的专家组对云南文山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新增生产设备和新增生产项目进行评审。

3.2023年8月2日,配合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对文山中泰锰业有限公司的能耗在线监测接入端系统建设进行验收。

二、2023年工作目标

1.加强对公众服务行业的质量服务指导,年内到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宣传质量和品牌知识不少于12次,督促企业重视质量提升。

2.认真履行好质量强市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及时转发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监督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每年度开展一次督查。

3.抓好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学习,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理论为引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组织股室同志不定期开展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用理论推动实际工作。

4.扎实开展好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获证企业开按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检查,检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生产活动,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在检查的同时,做好服务工作,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给予提供相应的指导帮助。

5.开展好计量器具的专项检查,对各大超市,加油站,粮食储备企业等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企业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检查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期检定。

6.开展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首先是协助做好省抽、州抽工作,安排股上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完成好省抽、州抽在我市的抽检任务,并依法查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违法行为。在经费有保障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好我局产品质量抽检工作。

7.积极配合完成上级部门对我市辖区相关检验检检测机构的认证认可工作,并开展对我辖区内车辆检验检测、环境监测等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主要检查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人员资质、规章机度、技术能力、检验过程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等。

8.认真履行好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辖区危化品、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烟花爆竹等产品的质量监管,积极配合好相关部门做好源头治超等道路交通安全等各方面的工作。

9.积极开展好省、州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种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做到及时开展工作,按时上报工作总结。

10.加强市场监管,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严格按照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对不按照标准开展工作,弄虚作假的检验机构进行立案处罚。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