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山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文市应急发〔2024〕9号),文山市应急局决定开展2024年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二、执法人员
市应急局执有执法证人员
三、检查对象
文山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工贸行业企业
四、检查内容
对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6月10日
六、检查流程
(一)抽取检查对象
由市应急局随机抽取文山市辖区内注册登记的工贸行业企业5户
(二)检查事项
工贸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是否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等情况的检查。
(三)随机匹配执法人员
由市应急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人,组成检查组(一名带队领导、两名执法人员、一名驾驶员)共4人。
(四)检查方式
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抽取的工贸企业上门实地检查核查。
(五)检查流程
1.预查比对。执法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抽取企业各部门业务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企业的基本信息,结合抽查任务要求确实适合的检查方式和检查程序。
2.现场检查。检查小组应当在现场检查前告知被检查企业其权力及配合义务,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
3.形成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汇总各个事项检查情况,由组长组织讨论确认检查结果,汇总表由检查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六)结果判定
根据企业提供的台账资料以及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结果判定。
1.对于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数据一致的,原则上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对于检查结果不一致的,能够立即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对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七)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2024年6月10日前,由执法人员将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2.如发现企业属于监管范围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相应处理,对发现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次定向抽查任务是市应急局领域监管的一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确保按时完成抽查任务。
(二)严格纪律,依法履职。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