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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公安局红甸派出所:宣传发动入人心,群众交车除隐患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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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红甸乡席草寨村民王先生向红甸派出所移交一辆达到报废年限的面包车,主动要求报废车子。

经民警了解得知,王先生的面包车已经到了报废期,最近通过派出所进村入户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道报废车辆安全隐患大,不能上路行驶,就主动联系派出所,要求登记报废,让民警帮忙处理。

“为了大家的安全,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就及时报废,你能有这意识,我们太高兴了,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民警高兴地跟王先生说。随后,王先生主动提出担任辖区交通劝导员,他表示愿意带动其他群众,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道路交通隐患消灭在源头,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尽一份力,切实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民警当场为王先生发放了交通劝导员衣服装备。

警方提醒:

广大车主提前关注自己车辆的报废期限做好处置车辆的打算,开着已达报废标准的车上路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