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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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6月14日,对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内设5个股室,截至2018年末,人员编制23人,实有27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开设银行账户4个。2018年度文山市财政局下达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的预算总额为6 900.16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 600.22万元,追加预算调整为299.94万元,当年预算已向社会公开。决算报表反映2018年部门总收入7 262.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 260.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其他收入0.30万元),总支出7 24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 705.80万元,项目支出6 534.81万元)。2018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01万元,当年结余返还1.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19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340.4 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提供的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其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明显减少,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在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拨付、参保登记、参保人员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稳步推进。但还存在部门预算编制未实行全口径编报、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养老待遇、原始凭证支出附件不完整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未实行全口径编报,涉及收入预算362.69万元、预算支出340.45万元。

2.重复发放养老待遇0.77万元。

3.原始凭证支出附件不完整,涉及金额0.25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门预算编制未实行全口径编报的问题,责成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在今后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编制实行全口径编报,真实反映部门预算整体情况;对重复发放养老待遇的问题,责成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及时追回,同时加强审核把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对原始凭证支出附件不完整的问题,建议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今后加强对支出票据的审核把关,以完整、规范的发票和原始单据据实列支。

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认真梳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目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对部门预算编制未实行全口径编报的问题,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已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对重复发放养老待遇的问题,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已全部追回重复发放养老待遇0.77万元,并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进一步杜绝养老待遇重复发放的问题,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对原始凭证支出附件不完整的问题,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已及时加强财务人员培训,进一步审核把关有关财务票据,以完整、规范的发票和原始单据据实列支,确保财务资料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