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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坝心乡易地扶贫搬迁坝心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8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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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9年1月18日,对文山市坝心乡易地扶贫搬迁坝心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给予坝心乡新村安置点易地搬迁工程建设的批复》(文市发改发〔2015〕1号)文件批准该项目立项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总规划用地面积13434.1平方米,新建民居住房30套4855.2平方米,道路建设4923.1平方米,绿地面积4189.3平方米及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825万元,其中:群众自筹90万元,整合部门资金73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文山市坝心乡易地扶贫搬迁坝心新村安置点建设项目,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四项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条例的管理程序,建设资金支付款项依据充分,工程中签证资料基本齐备。但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多计多付建安工程款和待摊费用、未按合同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和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及违规签订施工合同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62.10万元。

(二)未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三)多计多付建安工程款和待摊费用79.42万元。

(四)未按合同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

(六)违规签订施工合同。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162.10万元、多计多付建安工程款和待摊费用79.42万元及未按合同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由文山市坝心彝族乡人民政府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对该项目结余的资金应严格按照《文山州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财政资金收回同级财政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二)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施工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留质保金。(三)建议建设单位对今后开展工程时应严格把控建设程序;严格控制质量检测、试验检验。(四)建议建设单位及时规范完善安居房无偿补助相关资料。(五)建议建设单位应完善项目质量检测资料、工程影像资料、竣工验收资料,认真做好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对决算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依法进行整改;对未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情况,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由市上统一办理,正在办理中;对多付建安工程款和待摊费用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收回;未按合同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已无法收回;对于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的问题及违规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建设单位将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杜绝此类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