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2018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

信息来源:市扶贫开发局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3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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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形势、紧盯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中共文山州委办公室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文办通〔2016〕95号)及《文山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财农〔2017〕54号)精神,结合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举全市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市的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市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

(二)整合目标。围绕脱贫攻坚目标,通过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目标,鼓励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上级有关部门按原渠道下达,市级改革资金管理方式,按精准扶贫资金需要,将涉农资金用于扶贫项目建设。

3.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为主体,带动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带动各种资源统筹,带动各方面力量统筹;做到以市级为主体统筹使用资金,增强市级统筹功能,合理界定各级政府责任,合力支持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4.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二、整合资金范围

(一)中央财政资金统筹整合范围。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确定的试点资金范围执行,共20类资金及省、州级相应的配套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在优先保障试点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将中央相关部门安排的试点类项目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以后年度新增属于20类中央层面资金和省、州级配套资金,也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二)省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部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保方面的21类资金及州级相应配套的资金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在优先保证试点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将属于试点类项目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范围。

(三)州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及州级主管部门安排的涉农资金,除已明确具体实施项目外的资金,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项目。

(四)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的农村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资金,政府基金预算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

(五)财政结余存量资金。攻坚期内,对财政净结余资金和结转两年以上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收回,优先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对不足一年的结转资金,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可按规定履行报备程序后,由市财政部门收回统筹用于实施脱贫攻坚工程。

(六)其他用于扶贫方面非定向资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未列入上述范围但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属于中央专项资金的,可在不改变资金使用方向的情况下,与上述资金一道统筹使用;属于省、州级专项资金的,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三、整合资金规模

文山市共有贫困行政村100个、贫困人口58994人,截至目前,还有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村70个、未脱贫的建档立卡人口16382人,2018年计划减贫11000人,4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2018年全市计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231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2286万元,省级资金5092万元,州级资金600万元,市级资金扶贫资金8200万元,2017年结转资金5675万元,盘活扶贫存量资金461万元。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2018年文山市拟整合投入财政涉农资金52314万元,实施危房改造项目、水利设施项目、道路建设项目、产业扶贫项目、村集体经济、电商扶贫项目、通广播电视项目、生态扶贫项目等。

(一)危房改造项目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2174万元,由市住建局作为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全市8116户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2018年完成危房改造4058户。

(二)水利设施项目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8404.54万元,由市水务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实施农村饮水项目等,解决贫困对象饮水难的问题。

1.2018年投入资金2800万元,实施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1.5万人饮水问题。

2.2018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实施面上贫困人口饮水工程,安装管道84.21km,新建水池15个,解决1.3万人的饮水困难问题。

3.小农水重点县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1709.67万元。2016年安装管网69.93KM;新建30方水池301座,50方水池45座,闸阀井93座。解决1.36万亩农田灌溉。2017年实施管网、渠道、水池建设,解决薄竹、马塘、古木3个乡镇7个片区,总灌溉面积1.85万亩。

4.2016-2018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200万元,实施管网、水池建设,解决马塘、新街2个乡镇,共计0.61万亩农田灌溉。实施管网、水池建设,解决坝心、新街2个乡镇,解决0.43万亩农田灌溉。实施管网、水池建设,解决德厚、马塘、新街个乡镇,解决1.2万亩农田灌溉。

5.面上小农水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200万元,实施农田水利水毁工程进行维护。

6.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18年投入资金420.22万元。2012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旱地水窖230口;排灌渠1337米。2013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排灌渠15626.7米。2014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旱地水窖100口,沉沙池3口,灌渠6.607千米,500立方水池1个,45立方蓄水池1个,拦砂坝2座,输水管1148m,DN600mm、混凝土管72m。2015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排灌渠8664.7米,DN300螺旋焊管1198.8米。2016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实施田间道15.6千米,排灌渠6010米。

7.水利修复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198万元,实施解放大沟修复、团结大沟修复、平乐大沟修复、盘龙大沟修复、小河尾水库管理房、以腻资水库维修养护、洪峰坝水库进库公路等工程。

8.病险水库加固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990.28万元,实施毛草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打铁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芹菜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那垮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平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务路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三家寨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莫卡冲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白革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汤得水库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林角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

9.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686.37万元,安装管道170.36km,新建水池26个,新建净水设备25套,解决3.2万人饮水。

10.五小水利重点县市级配套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200万元,新建管道进水池2个、安装管理68.052km、新建水池等。

(三)道路建设项目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3209.99万元,由市交通局、市扶贫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及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解决贫困对象出行难的问题。

1.农村公路建设。由市交通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投入资金9109.99万元,实施蚂蟥塘至通用机械厂公路、三角地上寨至鸡枞坡公路、白石岩至黑犬新寨公路、2014-2017年农村公路硬化项目、文天线三号桥坝子公路、莲花塘村委会菖蒲塘进村道路建设、小寨村委会沙科白至长箐道路建设。

2.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由市扶贫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4100万元,实施2018年拟脱贫出列41个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

(四)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2303.95万元,实施活动场所、沟渠、农耕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1.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由市委组织部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投入资金8252.57万元,对33个村(社区)703个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

2.由财政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投入资金1380.38万元,拟实施柳井乡斗咀村委会新建沟渠4条长3998米,新建农耕路1条长2337米;秉烈乡迷勒湾村委会沟渠、农耕路;小街镇腰店村委会新建沟渠9条长10601米;薄竹老屋基“四位一体”项目,实施道路硬化、饮水工程、路灯安装、活动场所建设、旅游服务用房及配套设施等。

3.以工代赈项目。由市发改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投入资金340万元,新建摆依寨到三家寨村80cm×80cm三面光沟4公里;史基冲上寨至绿溪寨40cm×40cm三面光沟4公里。

4.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由市民宗局作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投入资金500万元,实施小街镇东瓜林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秉烈乡上树棋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秉烈乡旧老龙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秉烈乡大木克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东山乡合掌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

5.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由市农科局作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投入资金361万元,计划建设组装式冷藏库29座,其中:200吨组装式冷藏库14座;100吨组装式冷藏库10座;50吨冷藏库5座。

6.文山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文山市农业科技园于2017年4月被省科技厅认定为云南省农业科技园,目前,园区引进多家农业企业实施农业项目并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2018年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入资金650万元,其中:立达尔颗粒加工厂排沟建设计划投入150万元;北京正大果业石榴红片区桃产业标准化示范园建设基础设施计划投入200万元;红果现代农业庄园基础设施计划投入100万元;计划引进企业进驻园区建设生姜加工厂项目,配套建设“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所需资金约200万元。

7.村卫生室建设项目。2018年投入资金820万元,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五)产业扶贫项目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0182476.10万元,由市农科局、市发改局、秉烈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实施产业发展项目,解决贫困对象产业发展的问题。

1.万寿菊产业发展项目。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378.99万元,由市农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计划在德厚镇、马塘镇、薄竹镇、坝心乡、喜古乡、东山乡、平坝镇、小街镇等乡镇种植万寿菊5.5万亩。根据文山市近年来万寿菊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一是需对万寿菊鲜花销售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农户每交售1吨鲜花补助50元(其中:市政府承担60%即30元,立达尔公司承担40%即20元);二是对年内新注册成立的每个万寿菊种植合作社奖励1万元;三是对规模化连片发展的乡镇进行奖励。预计所需要资金400万元,具体资金待年末收购结束确定。

2.薄竹镇楤木(树头菜)产业发展项目。安排资金61.6万元,主要用于楤木种苗款补助。在薄竹镇实施楤木(树头菜)种植4600亩,覆盖种植农户789户,其中:带动23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1224亩。

3.文山市制种项目。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60万元。一是培育文陆稻4号繁种面积1500亩,直接带动农户300户,每亩产种400公斤,销售单价4元/公斤;二是培育文陆稻6号繁种面积1000亩,直接带动农户200户,每亩产种400公斤,单价4元/公斤;三是培育文麦14号繁种面积900亩,直接带动农户300户,每亩产种250公斤,单价3元/公斤;四是建设半自动种子加工生产流水线1条,配套购置安装移动式种子精选机、全自动化烘干脱粒等设备及硬化种子晒场1000平方米。

4.山地畜牧业发展扶持项目。2017年8月实施山地畜牧业扶持办法后,畜牧业奖励补助资金196.51万元,其中:能繁母猪奖励39.44万元,能繁母牛奖励82.7万元(肉牛32.7万元、奶牛50万元),蛋鸡存栏奖励67.386万元,肉鸡出栏奖励2.73万元,蚕桑产业补助4.254万元。涉及养殖户23户。

5.秉烈务路产业项目。由秉烈乡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实施秉烈务路百香果蓄水池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

6.光伏发电扶贫项目。拟投入资金1764万元,由市发改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市扶贫开发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之一,实施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覆盖文山市建档立卡户1200户,每户每年不少于3000元发电收入。

(六)生态扶贫工程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339.8807万元,由市林业局、市农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实施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项目,实现我市生态治理及环境保护并使建档立卡户受益。

1.石漠化封山育林管护资金项目。由市林业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计划投资281.8807万元,实施石漠化封山育林管护。2013年实施封山育林20000亩,安排封山育林管护资金16万元;2014年实施封山育林33257亩,安排封山育林管护资金36.5827万元;2015年实施封山育林8700亩,安排封山育林管护资金4.698万元;2016年实施封山育林25000亩,安排封山育林管护资金23.4万元;2017年实施封山育林35000亩、人工造林3500亩,安排资金201.2万元。

2.森林抚育项目。2017年实施森林抚育10000亩,安排资金48万元;2018年实施森林抚育5000亩,安排资金50万元。

3.节柴改灶项目。计划实施节柴改灶1000眼,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

4.太阳能热水器项目。计划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000户,安排补助资金15万元。

5.聘请护林员。2018年拟新聘天然林护林员980名,人均5000元/年,投入资金490万元。

6.文山市暮底河水库水源保护区村落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由市农科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450万元,实施暮底河水库水源保护区村落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应用与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690万元,争取到省级科技经费200万元,市农科局配套资金到位40万元。一是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符合农村特色、相对完善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生态处理设施,使整治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处理率达到90%以上;二是村庄垃圾收运系统:建设符合农村特点、相对完善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垃圾收集与处置设施;三是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通过实施示范工程,使示范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充分利用与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理)率大于70%。

(七)电商扶贫项目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561万元,由市工信局作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实施电商扶贫项目,促进贫困对象创业增收。

1.电商培训项目。投入资金160万元,开展电商培训,2018年培训不低于3000/人次。

2.电商扶贫项目。依托平坝镇特色优势产业和产品,着力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支持搭建平坝特色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平坝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平坝镇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181万元,实施电商服务中心(含孵化培训、质量保障体系、信息、物流等),物流、包装补贴,冷库(含冷链物流车)建设,宣传费等。

3. 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220万元,打造有代表性的电子商务示范村,带动贫困户网销产品,村/30万元;对接资源、增加示范企业的网销量,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户/20万元;农产品设计包装宣传、物流补贴、产品营销平台媒介费、线下活动推介、运营维护。

(八)通广播电视项目

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344.28万元,由市文广体旅局组织实施通广播电视项目。一是对全市648户档卡户配备电视机、813户档卡户配备户户通设,投入资金110.28万元;二是对全市736个在建村级活动场所购置广播器材,投入资金92万元;三是对全市2016年脱贫出列的12个贫困村、2017年脱贫出列的18个贫困村、2018年拟脱贫出列的41个贫困村配置演出乐器、服装、道具、音响、棋牌等设备,投入资金142万元。

(九)其他项目

2018年拟投入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499.4487万元,主要用于小额贷款贴息、村集体经济发展、实施精准资助、义教均衡发展项目等项目,解决贫困对象劳动技能提升的问题。

1.2017年小额到户贴息项目。由市扶贫局对2017年已贷款的5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贴息,贷款总额2518.5万元,贴息47.4087万元。

2.2018年小额到户贴息项目。2018年拟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31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项目,贴息资金147.25万元。

3.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由市农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650万元,发展10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确保2018年拟脱贫的41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益2万元以上,已脱贫的贫困村稳定增收,2019年拟脱贫的29个贫困村产生收益。

4.农民合作社扶持发展项目。由市农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2018年预计投入资金40.5万元,发展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一是兑付2016年获州级以上示范社市级配套50%奖补资金34.5万元;二是2018年组织3期合作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需经费6万元。

5.在校生雨露计划项目。2018年投入资金112.29万元,对591名建档立卡中职学生追补2017年雨露计划资金1900元/人。

6.技能培训项目。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500万元,培训建档立卡贫困户3846人.次。

7.统计监测费。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2万元,实施贫困统计监测。

五、资金筹措

资金来源主要是整合2018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专项扶贫资金、水利发展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林业改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资金等。

六、整合资金支持重点

(一)围绕产业发展扶贫。通过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科技推广、小额信贷及互助资金等措施,解决好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分类分项支持贫困户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实现产业发展脱贫。

(二)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通过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危房改造和搬迁贫困户产业发展等措施,统筹推动安置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等建设和产业发展,解决与改善贫困家庭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幸福指数。

(三)围绕贫困能力提升建设。通过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服务及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等措施,使贫困群众真正掌握从事产业的生产技术和创业服务技能,着力提升贫困群众的自我脱贫和发展能力。

(四)围绕农村社会事业扶贫救助。通过教育支持、健康医疗、社会兜底等民生保障措施,按贫困户致贫原因结构,对因学、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户和贫困户实施精准帮扶救助,解决好贫困家庭因学、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确保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最终实现脱贫。

(五)围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通过支持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农村环境治理等措施,解决好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围绕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通过供水、供电、道路、农田、文化、卫生、通讯、环境等八大工程措施,按照贫困村脱贫标准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进行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农民生产生活水平。

七、效益评价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涵盖特色产业、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等领域。项目实施后,将有力促进文山市产业效益提高,从而显著提升贫困地区的整体经济效益。一方面,特色产业项目实施后将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后,将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产生明显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将充分调动贫困村寨群众的积极性,极大改善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构建稳定、团结、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规划项目的实施,建成一批事关项目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现状,解决贫困群众的住房困难、出行难、用电难、用水难、业余文化生活枯燥的困难和问题,夯实发展基础,优化经济结构,增强项目区发展后劲,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贫困地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三)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通过合理布局,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大力发展地方增收产业,种植特色经济林果,保护现有的水源林,严禁滥砍滥伐。项目建成后,能使全市贫困村寨的森林覆盖率提高,这对正确处理好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促进农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促进文山市贫困村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减少水土流失,增加保肥能力,为贫困村寨农业生产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四)扶贫效益

一是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可抑制返贫现象的发生;二是技能培训项目注重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可提升扶贫对象的素质及能力,同时可促进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三是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将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确保2018年11000人贫困人口的减贫和41个贫困村脱贫出列目标任务的完成。

八、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依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脱贫攻坚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资金有效使用。发改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整合资金项目审批工作。扶贫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统筹协调,编制项目年度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计划,督查项目进度,并对项目资金申请情况进行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整合资金预算安排、下达、监督检查,会同扶贫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情况进行审核。审计部门负责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其他行业部门负责行业部门项目的统筹实施及监管工作。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涉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及时向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总结报送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上下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监管,确保实效。市扶贫领导小组是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监管的主体,将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组织市有关部门,依据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和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预算,对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成效考核。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的资金监管机制。扶贫、财政、各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