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作者:市人社局     点击: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1600301000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州制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公布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开展领取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参保缴费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底,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是236998人,占州下达任务数228730103.61%其中16-59周岁城乡居民合计参保缴费174932人,共收缴保费2746.12万元。参保关系转移省内转出51人70528.47元,省内转入61人85387.76元,跨制度转移衔接 17人97931.42元。

2、待遇发放工作。完成52072人的养老金发放工作,发放金额7541.67万元。其中:发放养老补助金332人,发放金额40.32万元;发放老农保养老金484人,金额3.24万元。为7507位死亡参保人发放丧葬补助。办理老农保退保12人7254.27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退保61人106028元

3、养老保险行业帮扶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市6084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有44476人,已全部参保,实现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为8046名低保、特困人员代缴保费80.46万元,为9423名符合领取养老待遇的60周岁以上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发放待遇,发放金额为1223.76万元。

4、违规领取社保资金专项行动工作。一是多形式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及稽核工作。全面开展以APP认证为主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应认证数52087人,截至12月31日,已认证51657人(APP认证已认证47053人,经办机构认证2041人,丧失待遇资格2562人),总认证率99.2%,APP认证率91.09%。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协助三个街道办查询户籍地址及联系方式加大寻找力度。第四季度稽核抽查认证1614人,占领取人数的3.1%。二是发放股按要求进行数据比对,稽核股定期在全国稽核系统获取上级下发数据进行核查核实。尽可能避免多领冒领和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况发生。三是抓实违规领取待遇源头防控。根据经办规程在《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内部控制度实施细则》中增加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职能职责,印发《文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试行)》和《文山市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通过公文平台再次将《文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死亡上报制度》下发至各乡(镇)街道,要求乡(镇)、街道按月上报死亡(服刑人员情况。已提请人社局党组协调公安、民政、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提供切实可靠的数据依据。四是加大违规资金追缴力度。专项行动中全市查实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51人464637.25元,已全额追回。五是业务系统暂停人员清理,今年以来已为7507位死亡参保人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参保关系,目前系统剩余暂停人员671人,正在积极清理中。五是社会保障卡管理及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尚有睡眠卡7711张。(其中建设银行4005张,农村商业银行3706张),完成二次发放31张,死亡注销1174张,文山市无库存卡,无未见面激活卡;所有回收的睡眠卡均建立明细台账并完成系统回收。六是加大业务政策和经办培训力度。全年业务政策、经办培训574人次。

5、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点工作。选取试点村进行工作推进,完善了身份认定及补偿兑现程序并设计了相关表册全市所有涉及征地项目的乡镇(街道)已全面开展身份认定工作,9个乡镇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初步排查出符合享受补助人数9461人。目前卧龙街道办110户605名完全失地人员的补助申请资料已完成社区、街道、公安、农业农村审核,送到自然资源局审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括:综合股财务股养老金发放股参保管理股稽核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3619095.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9095.27元,占总收入的99.4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度收入3799234.08元对比减少180138.81元,下降4.98%,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减少,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265165.76元。其中:基本支出4265165.7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上年度支出3555348.89元对比增加709816.87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年度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65165.76元。与上年支出3555348.89元对比增加709816.87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年度列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35094.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071.18元,占基本支出的7.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增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65165.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3555348.89元对比增加709816.87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本年度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7291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6%。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及本单位机构运转支出,包括工资、津贴、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670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4%。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医疗费用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55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393497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26%。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及各项补贴。

2、商品和劳务支出330071.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构运转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窗体底端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发放奖励职工独生子女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8000元,支出决算为16351.13元,完成预算的3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351.13元,完成预算的3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未超出预算。主要原因为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本年度决算支出数未超出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8825.48元,增长11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8825.48元,增长11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增加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长,运行成本及维修成本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351.13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351.1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度对比,增加0%。本单位为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二级事业单位经办机构,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文山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部门资产总额668614.08元,其中,流动资产59511.98元,固定资产600102.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6271.57元,减少原因为人员变动财政拨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等支出减少,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68614.08

59511.98

600102.10




153892.5


446209.6



9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16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