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1日     点击: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000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州、市有关文化、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全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规划;管理指导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和发展;拟订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管理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3、组织管理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大型文化、旅游交流活动。组织全市文化、旅游行业资源的调查、保护与开发;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引进;负责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的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4、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进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承担全市文化、旅游市场的管理、登记、备案;组织文化、旅游行业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

5、规范和监督文化、旅游行业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文化、旅游行业的举报投诉;维护文化、旅游行业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乡镇(街道)文化和旅游业务工作,实施全市重点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指导文化、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旅游活动,丰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物质文化生活。

6、组织开展全市文化艺术研究、文艺创作、大型文艺演出和艺术人才的培养教育;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承担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开展抢救性发掘考古工作,依法进行文物市场管理;管理指导全市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组织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7、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8、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有关行政审批职责分工。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提供已划入市行政审批局有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专家评审、符合性审查、协议签订、技术认证、社会听证、检验鉴定等技术及外业支持,并出具相关结论书,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检查验收和事中事后监管。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履行市文化和旅游局划转的行政许可审批权,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所需的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送达、监管等基本程序环节,并对行政许可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旅游产业发展股公共文化服务股政策法规市场股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文电、会务、档案、信息、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综治维稳、综合考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机关安全保卫、接待工作和日常值班安排。负责部门预算和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的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物业管理、维修等;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行业有关财务报表的汇总、分析工作;假日旅游信息的收集、发布和旅游抽样调查。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工、青、妇等党群及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做好工、青、妇等党群及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工作,拟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职称评定、干部培训、干部管理及监督工作。参与全市人才发展战略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培养工程策划、重点人才培养等。

2、旅游产业发展股。推进旅游行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企业诚信评价,提升旅游行业服务品质;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拟订智慧旅游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山旅游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指导智慧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协调、推进旅游景区、旅游城市(城镇)、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智慧化建设;拟订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发展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旅游和文化行业信息工作;组织开展文化、旅游的科技成果推广和交流合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山市旅游形象宣传推广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合作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市级文化和旅游中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有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负责国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国内交流推广、区域合作等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

拟订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规划、实施、促进文化产业有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资融合体系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促进文化、旅游与有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和旅游度假区建设;承担全市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市级重点文化、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及建设;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重点旅游景区经典建设和旅游厕所革命相关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生态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承担红色旅游有关工作。

3、公共文化服务股。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文化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协调推进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拟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担全市公共文化、公共旅游服务队伍建设、民族文化传承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文艺工作团(队)、艺术表演团体的全面发展;承担全市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等文艺作品创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的文艺作品创作及推广宣传;拟订文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艺术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性文艺汇演、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展演、展示与交流,以及全市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确认和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组织逐级申报市级、州级、省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负责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培训、宣传和传播工作;

协调、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承担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的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保护工作;负责文物安全督查和文物资源信息管理等工作;依法承担世界文化遗产有关报批、管理工作;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办国家珍贵文物藏品的有关报批工作;指导民间珍贵文物的求救、征集工作。

4、政策法规市场股。承担机关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制审核工作;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政策调研工作;负责系统法制宣传、法律法规培训、学法用法考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市场发展态势,拟订市场发展规划、政策、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宣传、执行有关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和旅游行业社会组织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依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管理;负责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结合全市全域旅游工作的总体要求,抢抓全域旅游发展规划的机遇,编制出台文山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二是实现旅游经济指标稳健提升,努力完成州级部门下达的指标任务。三是加快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发展乡村旅游,助力乡村振兴。五是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六是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七是着力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品质。八是繁荣文化事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845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6.08万元,政府性基金8005.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006.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的增加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8451.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451.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451.52万元(本级财力8451.5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006.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51.5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451.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51.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006.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政府性基金的增加;项目支出3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7010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280.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7.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1.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6.81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费用;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8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7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1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8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0.42万元,包括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8.73万元,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变动,办公经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530.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5.44万元,固定资产8.9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476.31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5037.19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6.46万元,下降10.05%,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73万元,下降34.4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