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邹利民、邓玉凤,位于文山市泰康西路潇湘商贸城《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土地证书号:文国用(2013)字第05014号,宗地号A-47-8S021041,土地使用面积:27.55平方米,用途:城镇单一住宅用地,类型:出让。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利民、邓玉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