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马桂珍、李娟《房屋共有权证》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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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马桂珍、李娟,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文山县蚂蝗沟第三排(10米路旁)《房屋共有权证》遗失,共有权证号:文房字第共0037830号、文房字第共0037831号,房屋面积:361.38平方米,用途:住宅。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房屋共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马桂珍、李娟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