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证号 |
权利人 |
用途 |
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州属字第017998.号、 州属共字第024858、024859号 |
邓汝开、祁正梅 |
商铺、仓库 |
文山市螺蜂路256号壮华物流中心B幢 |
商铺1712.18㎡ 仓库1893.04㎡ |
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云26执44之三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26执44-36-2号。 |
2 |
文国用(2014)第03985号 |
邓汝开、祁正梅 |
商业用地 |
文山市螺蜂路256号壮华物流中心B幢1层-2层 |
837.46㎡ (性质:出让) |
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云26执44之三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2017)云26执44-36-2号。 |
公告单位: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