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前公示(文卫医公2021第3号)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6日     点击:    
[字体: ]

经审查,我局依法受理申请人殴海政新设置医疗机构的申请,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新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别:口腔诊所

别:无

称:文山佳美口腔诊所

诊疗科目:口腔科

观察床(牙椅):牙椅2

设置地点:文山市西华路540号

主要负责人:殴海政

审查情况:经现场审核,机构选址地符合《文山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等相关规定。医疗机构设置批复前公示期为10天(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4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2612173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