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市政办发〔2023〕192号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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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科学、高效、稳妥、有序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大面积停电事件省级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文山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文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文山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用于规范和指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帮助受影响的群众解决遇到的困难,最大限度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各类危害和影响。

平战结合、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联合演练,提高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

政企联动,分级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极易引发次生、衍生灾害,参与应对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市政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应对。

把握全局,突出重点。在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和控制过程中,采取必要手段保证电网安全,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通过灵活方式重点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高危)客户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电。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市级组织指挥机构

市政府负责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参照州级组织指挥机构,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加强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

市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及指挥机构设置情况,报州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备案,并做好具体衔接工作。发生跨行政区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政府根据需要报请州级电力应急指挥部同意,启动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市电力应急办的组成和职责如下: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主要包括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市教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消防大队、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中国电信文山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文山市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电力应急办,设在市工信商务局,办公场地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负责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中国电信文山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文山市分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由市工信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林草局、市气象局、市消防大队、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等单位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跨区域的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公安、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办(经济信息中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等单位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市内外舆情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工信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中国电信文山市分公司、中国移动文山市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文山市分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等单位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基本交通运输;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信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市消防大队等单位参加,视情增加其他单位。

主要职责: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2现场指挥机构

市政府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或上级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机构职责: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响应措施开展电网恢复、保障民生、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组织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2.4重要电力用户

经文山州能源局正式行文明确的重要电力用户,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广播电视、供水、供气、加油(气)站、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化工等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处于完好可用状态。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协助或请求支援。

2.5专家组

市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气象、地质、水文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并根据需要参与相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6联络员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指令传达等工作,联络员变更要及时告知市电力应急办。

3预防、监测与预警

3.1预防、监测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个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其负面影响。

文山市政府应建立与气象、水利、林草、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发展改革、工信商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范围和程度。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测。

气象、水利、林草、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将涉及电网安全的相关数据纳入日常监测范围,划分自然灾害易发区,加强预报预测和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提高灾害预测和突发事件预警处置能力。文山市工信商务局应依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杜绝因外力破坏导致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发生。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文山市电网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种,分别对应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用户接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期间,大面积停电预警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3.2.2预警信息发布

(1)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文山市工信商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况通知重要电力用户。

(2)文山市工信商务局应会同相关单位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可能发生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文山市工信商务局会同相关单位及时组织有关电力企业和专家进行会商,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发布预警,必要时通报驻军和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市政府。

(3)预警信息主要通过市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上社区、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进行发布。

3.2.3预警行动

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联动机制,按照预警通知要求,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各级宣传、网信部门应加强相关舆情监测,指导督促供电等有关方面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解除等工作,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

3.2.4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负责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1)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应立即向文山市工信商务局报告,并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文山市工信商务局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市政府和州级电力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市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分别对应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期间,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1)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应急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会商评估发展趋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并由其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能源等部门汇报情况,视情况发展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

(2)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或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应急专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当前形势,会商评估发展趋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并由其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市政府及市能源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3)Ⅲ级和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组成现场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派人赶赴现场协助指挥、处置。

对于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市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尽量减少损失。各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电力供应。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障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应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供水企业应及时启用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用水需求。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和供气部门应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工信商务等部门要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部门要保障停电期间医疗救护和门诊治疗。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消防救援,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发生。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尽快恢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宣传、网信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指导督促供电等有关方面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市应急指挥部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市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响应应对

初判发生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电力应急指挥部应开展以下工作:

(1)牵头组织电力主管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迅速开展电力抢修恢复等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2)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等工作;

(3)指导做好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和应对工作。

初判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政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对市电力应急指挥部提出事件处置要求,指令市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其他突发事件的,通报市相关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3)发布应急响应命令;

(4)了解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地方和市级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工作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5)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件应对工作;

(6)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市有关部门和相关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7)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8)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评估总结报市政府并抄市应急局。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市政府电力应急指挥部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市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重大及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评估由市电力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相关处置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市政府。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本着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处置建议。

5.3善后处置

市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市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电力灾后重建工作应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供水、供气、通讯、交通运输、市政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公安、市消防大队等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文山供电局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运输保障

市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有关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气象、水利、自然资源、林草等有关部门要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水文、森林火灾等技术支撑服务。电力行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对重要电力用户进行摸底排查,必要时为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自备应急电源建设,加强医疗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建设,确保在应急响应期间医疗救护和医疗秩序稳定。做好发生次生衍生灾害期间的医疗防护工作。

6.7资金保障

市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 附 则

7.1预案管理

7.1.1预案体系

市政府应制定本地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内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黑启动”方案,市内各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下本单位应急处置方案。有关预案在体系结构上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7.1.2预案宣传

市政府各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要充分利用多种传播媒体,加大对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对本预案的认识,提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能力。提高政府主管部门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7.1.3预案培训

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的学习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技能水平,以最快的速度恢复电网正常运行。

7.1.4预案演练

电力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三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联合演练,建立起政府职能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新闻媒体、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应对、联合处置能力。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自身实际,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7.2名词术语

(1)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2)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3)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4)黑启动是指整个系统因故障停运后,系统全部停电(不排除孤立小电网仍维持运行),处于全“黑”状态,不依赖别的网络帮助,通过系统中具有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启动,带动无自启动能力的发电机组,逐渐扩大系统恢复范围,最终实现整个系统的恢复。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电力应急办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附件

(1)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3)文山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4)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框架与流程图。

 

附件1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文山市城区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二、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文山市城区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三、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文山市城区电网减供负荷30%以上40%以下,或4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四、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文山市城区电网减供负荷20%以上30%以下,或30%以上4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除文山铝业所供负荷外)。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附件2

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危害程度分析

序号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对应部门

1

公共交通系统

电网一旦发生大面积停电,将引发交通信号系统停运,造成公共交通大范围瘫痪,人员大量滞留,社会秩序混乱,对市公共交通带来严重影响。

市交通运输局

2

党政机关

停电可能对政府机关正常工作产生严重干扰,对会议系统、值班系统以及各类需要电力支持的档案系统、工作系统等产生较大影响。

市政府机关

3

人员密集区域

大面积停电极易导致学校、商场、剧院等人员密集区域现场秩序混乱,因失去照明电源,人员疏散撤离很容易出现混乱,极易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停电对天网等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停电区域治安难度加大。

市教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商务局

4

市政设施

大面积停电对道路、大型桥梁等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营造成较大影响。导致交通中断。

市城管局

5

燃气供应

若发生全市停电24小时以上,将对燃气供应产生较大影响。停电影响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停电后无法对液化气罐进行灌装作业,从而影响液化气供应;停电后燃气企业正常的生产管理秩序遭到破坏,极易导致燃气泄漏、火烧、爆炸、中毒等衍生事故。

市综合执法局及相关燃气公司

6

供排水系统

大面积停电事件将对自来水厂及泵站的生产运行造成极大影响:供电系统故障将造成进水车间机泵无法启动;隔膜泵、蒸发机无法工作造成出水水质不合格;吸泥机、空压机无法工作,造成过滤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等。停电后,排水系统将停止工作,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停电将造成污水处理厂停运,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市供排水总公司

7

工业生产系统

大面积停电将导致企业停产,易引发安全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及人员伤害、火灾、重大环境污染等事故和灾害。

各重要企业

8

广播电视系统

大面积停电对广播、数字电视、有线电视影响较大。在紧急情况下,上述媒体是政府发布应急信息的重要平台,一旦停播影响较大,后果较为严重。

市融媒体中心

9

医疗卫生系统

停电将对各类需要电力支持的医疗设备、手术照明、手术装置、检测化验设备、收费系统、信息机房、电锅炉等产生重大影响。

市卫生健康局

10

环境卫生系统

大面积停电将影响小型生活垃圾压缩站、中转站,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厂、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也给卫生防疫带来很大压力。

市城管局

11

金融系统

大面积停电后,金融机构的主机房及附属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面瘫痪,由此导致各交易系统全部中断;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ATM服务系统全部中断,金融秩序将受到严重冲击,极端情况下容易引发银行挤兑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

各金融机构

12

通信系统

供电中断将对通信机房、基站正常运行产生重大影响,上述设备备用电源工作时间有限,长时间停电将导致城市通信系统全面瘫痪。

市工信商务局及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

 

附件3

文山市重要电力用户名单

优先保供电序位

单位名称

保安负荷(KW)

应急发电机功率(KW)

1

文山州人民医院

360

572

2

文山州广播电视台

5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3

文山供电局调度中心

360

800

4

文山电力配网调控中心

360

800

5

文山州委州政府

10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6

文山市政府

8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7

文山州广播电视局

80

325

8

文山薄竹山广播电视发射台

30

80

9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703台

30

80

10

中国广电文山州分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3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11

文山市融媒体中心

50

750

12

文山市医院

400

500

13

文山州一中

5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14

文山市一中(卧龙校区)

8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15

文山市一中(城南校区)

5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16

文山学院

60

无自备应急发电机

 

附件4

 

 

 

 

政策解读材料链接:【图文解读】《文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