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0日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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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应急预案事件的范围。

切实做好大型群众文化活动、网吧和歌舞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物保护单位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对在上述地区和活动中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引起影响社会安定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能够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协助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二、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原则

按照国务院总理李强批示: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不能踩的红线,要吸取生命和献血换来的教训,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省委书记王宁强调:要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坚决的措施切实履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职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应本着“以人为本”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有效、果断处理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在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时要尽量一切所能使突发事件造成的政治、经济、人员、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维护文山市社会稳和改革发展大局。

三、处理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机构设置及职责。

为加强应对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领导协调指挥工作,特成立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局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重大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组长负总责,各职能单位(科室)共同参与。

应急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分管安全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具体工作。

四、按照全局系统工作职责分为以下工作小组:

1、领导小组职责:

(1)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上岗,根据预防和处置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工作措施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启动相应预案并下达工作任务。

(2)研究决定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重大特殊问题的处置方案。

(3)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2、办公室职责:

(1)在紧急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上岗,收集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并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到位。

(2)根据紧急突发事件情况作出分析制定措施报告领导小组审定。

(3)随时了解和掌握紧急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

(4)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3、各组职责:

(1)文化市场组:负责联系、协调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等公共文化聚集场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协调处置各项工作。

(2)文保单位组:负责联系、协调省、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3旅游景点组:负责联系、协调突发事件处置、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各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景点和星级宾馆的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文艺演出组:负责联系、协调各种大中型文艺演出活动突发事件处置、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做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5)其他综合组:由文化馆、图书馆、机关科室(单位)组成,按各科室(单位)职能分工具体负责抓好主要涉及各相关工作中发生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措施;指导、做好安全管理及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的协调处理工作。

6)工作督查组:负责重大紧急应急事件车辆、人员调配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对资金和物资进行调配,对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7)涉旅舆情处置组:发生网络涉旅舆情时,积极应对处置,避免舆情扩大化,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向社会发布。

五、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急反应。

在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指挥部成员按照工作职责迅速到达指定工作岗位,根据发生事件紧急突发的情况,作出应急反应。在处置各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重大紧急事件中,各单位、各科室应本着“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把抢救人民生命财产作为首要的工作原则,及时组织援救,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小程度,维护人民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在我局监管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

1、根据文山市有关部门发布的情况信息及工作要求,结合本局职能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各责任单位及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

2、通知全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各级指挥人员根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

3、立即研究确定处置方案,有效控制和防止事态发展。实施应急措施,避免、减少损失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4、根据灾情实况,对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单位实施紧急保护处理和特殊保护措施,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贵重物品保存和经营单位实施紧急预案,加强安全保护工作。

5、根据灾情的需要紧急调动物资和人员开展援助。

6、各级指挥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下达任务和工作方案后,全面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7、全面了解及时收集受灾和抗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

(二)我局监管范围内的大型演出场所、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室、旅游社、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酒店)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1、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得到上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向党委书记、局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根据局领导的指示,通知有关部门人员迅速到达现场。

2、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及时、准确、全面收集事态发展情况及危害、损失情况,向紧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通报情况。

3、上述重大紧急突发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处理。局有关单位(科室)在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后向事故、事件调查组、牵头处理有关部门提供情况,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处理。

4、指导乡(镇)文化站、主办单位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和善后处理。

六、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上报和新闻报道

(一)发生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上报信息。

(二)对发生重大事件紧急突发事件做到准确了解信息,及时主动报道,正确引导舆论。新闻报道工作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三)严格按照《云南省涉旅舆情处置引导工作规范》通知,重大事件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