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10KV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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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10KV供电工程已由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备案号【项目代码】:2311-532600-04-01-662525。项目建设单位为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林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绿色铝新材料加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110KV供电工程

2.2项目编号:YNLH招字【2024】第13号

2.3项目总投资:总投资185000万元,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848.58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1)、110kV开铝、马铝线项目改线技术改造后路径为原马铝N18~新建N19~新建N20~新建N21~新建N22~新建N23~新建N24~新建N25~新建N26~原马铝N29,新建线路2.78km,具体路径为将原线路原110kV马铝线N19-N21、开铝线N47号塔至110kV马铝线N28、开铝线N54号塔段线路拆除,在原110kV马铝线N18-N19号塔之间1基新建双回塔,右转1.542km新建1基双回塔,在左转1.153km新建1基双回塔接至原线路。

新架设线路2.78km,导线采用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架设,地地线采用两根OPGW-24B1-80光缆架设;共新建双回铁塔8基。

拆除线路2.574km,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GJ-80钢绞线,光缆型号为OPGW复合光缆。

2)、110kV文氯线、幹氯线项目改线技术改造后路径为原N6~新建N7~新建N8~新建N9~新建N10~原N12,新建线路1.5km,具体路径为将原线路110kV乾氯线、文氯线段线路N7号塔至110kV乾氯线、文氯线段线路N11号塔段线路拆除,在原N7号塔旁新建1基双回塔,左转0.28km新建1基双回塔,在右转1.034km新建1基双回塔接至原线路。

新架设线路1.5km,导线采用JL/LB20A-240/30铝包钢芯铝绞线架设,地地线采用两根OPGW-24B1-80光缆架设;共新建双回铁塔4基。

拆除线路1.45km,导线型号为LGJ-240/30钢芯铝绞线,地线型号为GJ-80钢绞线,光缆型号为OPGW复合光缆。(具体以实际发布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建设地点: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6资金来源:自筹100%

2.7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实施方案及设计图纸所示内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9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1资质条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财务要求: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在投标人企业(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提供无在建(待建)工程承诺)。

1.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劳动合同、近期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无在建工程承诺)。

1.5其他人员资格: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劳务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财务相关人员,且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提供相关承诺、各人员劳动合同及近期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备注:新成立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

②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承诺书)。

③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帐管理(提供相关承诺)。

④中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拟派其他人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到岗开展工作或擅自更换的,按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处罚(提供相关承诺)。

⑤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标段划分:1个标段。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3月29日17:30(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5.2招标文件获取:

5.2.1获取方式:网络获取,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北京时间),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正式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服务指南”或咨询文山CA数字证书运维服务热线0876-2189885。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元整(小写1700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降幅为88.24%。

6.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一)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 gov.cn/homePage)下载保证金操作手册。

(二)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注:具体操作步骤请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下载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三)保证保险:1.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招标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2.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3.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招标人为被保险人。

注:采用保证保险的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完成投保操作。

6.3投标保证金缴纳事宜:

账户名称: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号:118040100100016873000951

6.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6.5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一)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投标人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二)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四)跨行转账事项提醒;

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30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五)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投标人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投标人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投标人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六)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

(七)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4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日(节假日顺延)内先由代理公司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日内由投标人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日内(节假日顺延)由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4230900

7.2网上递交: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3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间、电子签名确认时间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参与投标。

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法定代表人CA证书加密的文件,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CA证书登陆,在招标人发布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拔出企业CA证书插入法定代表人CA证书后再进行解密文件。详见附件“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备注:如投标人为远程解密;请报名后认真学习《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远程解密时将会发出即时消息;如投标人未在发出第三次即时消息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项目投标(解密时长三十分钟,如遇系统问题以代理机构发出的指令为准)。

4.3.1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间、电子签名确认时间:

4.3.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

4.3.3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4远程解密时间:2024年4月23日09时00分;

4.3.5电子签名确认时间: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投标人进行电子签名确认;

4.3.6投标企业需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自行下载最新的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文山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标准厂房B区5栋)

联系人:刘振辰

电话:0876-305299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林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御兴园小区A区C5-4商铺

联系人:彭月娟

电 话:1590876385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0876-218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