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文山市拘押收教场所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文山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9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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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年文山市拘押收教场所食品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s://ggzy.y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532600202400158

项目名称:2024年文山市拘押收教场所食品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8万元。

最高限价:208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2024年文山市拘押收教场所食品配送,包括:大米、猪肉、牛肉、猪油、食用调和油、鸡蛋、大白菜、圆包菜、白萝卜、洋瓜、板豆腐、黄豆芽、胡萝卜、青菜、食用盐等食品采购及配送。(具体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及采购实际数量提供。)

配送时间及配送方式:由配送公司每周一、三、五上午9时前按照订购品种、数量将被监管人员及工作人员所需食品分别送至看守所、拘留所、涉法特殊人群监管康复中心指定地点,货物清单交工作人员验收签字确认。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供应商与采购人协商时间为准)。

配送要求:(一)配送公司必须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按时配送,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订购食品,要及时联系看守所、拘留所、涉法特殊人群监管康复中心工作人员。(二)配送价格以预算价为准,当市场价浮动超过20%时,由双方协商确定,配送单价不得超过市场价,节假日按平常价格计算;按实际配送量进行结算。(三)配送的食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猪肉中瘦肉占50%以上。(四)配送公司要严格按照监所疫情防控要求开展配送工作,加强食材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病毒通过“食物”传播进入监所。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7 号)等,满足采购人物资采购的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1年(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本项目投标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含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含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书面承诺)。(2)提供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即可)。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3)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提供书面承诺)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前进行查询,如查询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及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3.1时间:2024年4月1日08时30分至2024年4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https://ggzy.yn.gov.cn/)。

3.3方式:凭企业数字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请前往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注册办理证书流程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ggzy.yn.gov.cn/)服务指南或电话咨询(0876-2152881)。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地点

4.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时

开标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5室)

4.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开启

网上远程解密:该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电子投标文件远程开启时间:2024年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在网上开标前应先用企业CA证书登录,在开标系统发出远程解密文件的即时消息后,投标人插入相应的CA证书进行文件解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如在规定的时间内(30分钟)不能成功完成网上远程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未在签名确认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的,则视为对本次开标无异议。各投标人需按时参加网上远程开标会议,若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正常解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该项目评标时采用智能评标。

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的在线培训中下载并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供应商)”的远程开标操作流程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话:0876-2123578218988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远程解密时间、电子签名确认时间:

1、时间:2024年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5)

3.远程解密时间:2024年4月22日9时00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足额转入,不可多转、少转或多笔转入)。

7.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按招标项目估算价2%进行计取为人民币:¥41600.00元。现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确定为人民币¥10000.00元,降幅为:76%。

7.1.2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人选择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投标人、中标人指定出具保函(保险)的银行或保险机构。

7.2.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

(1)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

(2)银行保函: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投标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

(3)保证保险:①当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履行投标义务而导致采购人受到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代偿责任。②投标人在支付投标保证金保险费时,必须使用基本账号资金支付购买,未从基本账户转出支付保费造成经济纠纷的应由企业自行承担。③在投标保证保险中,投标人为投保人,采购人为被保险人。

7.3.办理程序:

(1)银行转账: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提交到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以确保开标前能按时到账;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信息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开户银行:文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名: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卧龙支行

账 号:118040100100016873000952

(2)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银行工作人员进行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工程投标保证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在项目投标前与保险公司签订投标保证保险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保险公司完成网上确认,未确认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7.4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文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市公安局

地 址:文山市腾龙北路

联系方式:13887636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康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文山市金马国际A栋4层

联系方式:0876-88909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莹莹

电 话:0876-889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