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文山市2022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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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区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2022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目标任务

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和城区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推动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圆满完成文山市2022年城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正、公平接受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

三、主要内容

1.招生办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区域人口分布情况,按道路和河流为界划分服务区;城区初中招生服务区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区域人口分布情况,按行政村(社区)划分服务区;农村小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招生,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城区小学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农村初中以乡(镇)辖区为单位划定招生服务区,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适龄少年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到指定学校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属地管理,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使用“文山市招生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

幼儿园招生。公办幼儿园统一报名、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2.报名方式家长通过关注“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选择“招生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选择对应学校(幼儿园)进行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3.招生批(

第一批:民办学校(大同中学)和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

报名时间:7月11日上午9:00—7月13日上午8:59;审核时间:7月13日上午9:00—7月13日上午12:00;录取确认时间:7月14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直接到学校(幼儿园)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7月13日—14日按照规定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

第二批:州属公办学校(州一中)

报名时间:7月15日上午9:00—7月16日下午4:59。

审核验证时间:7月16日下午5:00—7月18日下午5:30。

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全部安排学位入学;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按如下顺序招生:第一轮:招收服务区内“两个一致”和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第二轮: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轮: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以上批次按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内落户(购房)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由学校审核并于7月18日下午5:30报市教育体育局,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若三个批次招生后还有剩余学位,招收城区六年级毕业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以电脑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对象(摇号具体事项以学校方案为准)。未能入学的适龄儿童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市属公办学校报名。

第三批:市属公办学校(分两轮招生)

第一轮:招收户籍(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7月19日上午9:00—7月20日下午4:59。审核审证时间:7月20日下午5:00—7月21日下午5:30招收服务区内“两个一致”和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7月21日下午5:30—7月22日上午12:30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入学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适龄儿童少年在服务区内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户籍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各校于7月22日上午12:3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调配人员)于22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7月22日下午5:30—7月23日上午12:30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入学时,全部安排入学;当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人数大于剩余学位时,按监护人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入学。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未能安排学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各校于7月23日上午12:30前报市教育体育局,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周边有学位学校入学。初审通过者(含教育体育局调配人员)于7月23日下午5:30前到校现场验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学位空缺学校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间:7月24日上午9:00—7月25日上午8:59;审核时间:7月25日上午9:00—7月25日上午12:00。录取确认时间:7月26日下午5:00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缺学位数,直接到学校确认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学位数,由学校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摇号结果即时公布。摇号中签学生,家长按照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到指定地点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入学资格。摇号未中签学生,系统将自动清除报名信息,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

第四批: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9:00—7月28日上午8:59(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7月30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7月30日下午5:00前在相应阶段任意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照信息提示,于7月31日下午5:00前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市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4.保障措施。为加强对文山城区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幼儿园)在市级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及时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解答及宣传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四、涉及范围

1.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招收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 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幼儿,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

2.小学:招收户籍地、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3.初中:招收户籍地、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

五、执行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两个一致”原则;坚持优先招生和统筹协调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城区幼儿园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符合“两个一致”及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少年,服务区有户无房和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第二轮有空缺学位学校招收其他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当报名人数超过学位空缺数时,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位空缺数时,直接录取。

六、注意事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验证需要提供材料。

1.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印章);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3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

2.拆迁户子女。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和回迁协议等材料;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等;儿童预防接种证。

3.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者购房合同、租房协议);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城区公办幼儿园验证需要提供材料。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幼儿户口簿;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追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并取消其子女所报名学校的入学资格。

2.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各学校招生结束后,未被任何学校招录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到城区及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接受统筹安排的随迁人员子女自行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七、关键词诠释

两个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其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权属地址一致。

统筹调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提供择校。

八、惠民利民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等

(一)惠民利民举措。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确保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周边建设居住情况、交通状况、学校容量、人口密度等因素,对学校学位进行测算,保障随迁子女100%入学。

(二)新旧政策差异。

1.州幼儿园凤凰分园转为托幼机构,暂停小班招生。新设州幼儿园城北分园,计划招生(小班)320人。

2.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变化。小学:新增华龙湖小学(暂借读文山景尚中学),计划招生360人,招收市十一小原凤凰苑至、锦屏苑、聚锦苑、大以古村及实验小学北校区原永成花鸟苑、水云间、市二幼、中天院子、小以古村、御博园片区适龄儿童;初中:新增州一中初中部(设在州一中校本部),计划招生200人,招收原思源学校秀峰社区的适龄儿童。市二中初中由8个班压减为4个班。

3.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段变化。第一时段:大同中学和城区公办幼儿园;第二时段:文山州一中初中部;第三时段: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办学校分两轮,第一轮又分三批次招生,第一批次招收服务区内“两个一致”和国家、省、州规定教育优待对象,第二批次招收户籍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三批次招收监护人房产在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轮有学位空缺学校招收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第四时段: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

4.新增优待对象。将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子女可以到其父母所在的学校就读。新民办学校可优先录取举办者(公司董事会成员)子女和本校在职教职工子女纳入优待对象。

5.文山市城区居民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法定监护人)无自购房,房屋产权证为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户籍,并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常住的,监护人双方提供无房产证明(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可按“两个一致”在所属片区学校报名入学。

6.华侨、港澳台、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家长须携带孩子本人的身份证明、境外人员在华居住相关证明、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华侨还需提供市侨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登记报名,统一安排入学。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2022年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