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五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文市政函〔2021〕67号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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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王梅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文山市城区人行道管理与维护的建议》(第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文山市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停车需求,文山市在部分有条件施划停车位的车行道和人行道施划近38659个停车位,在解决市民停车问题的同时,也造成了人行道路的损坏。目前,依然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停车需求,由此衍生了人行道私划停车位、压盲道停车、私自圈占公共停车位等现象高发,公共停车资源、行人路权一再被侵占,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由于大部分人行道路面未设置物理隔离,车辆乱停乱放,加之老城区大部分道路已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因此导致人行道路面老旧破损严重。2021年以来,全市共完成修补梧桐上河居、卧龙大桥头门口、瑞禾路恒丰东苑等路段人行道小板2000余平方米、路沿石维修329米、安装人行道防上车石柱315个。

一、关于将人行道建管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建议。2019年前,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每年部门预算中都安排一定金额的城市维护费,用于市政道路维修维护等支出,其中含人行道管理维护费用。2019年后,由于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所需刚性支出增多。在足额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运转经费、基本民生资金的同时,还需偿还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务本息以及保障重点项目推进,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因此,每年的部门预算只能把最基本的城市路灯电费(每年约1000万元)列入部门预算外,其他项目建设和维护支出(每年约4000万元),如人行道建设及维护等只能一事一请报市人民政府批复后调整安排。由于市级财政困难,文山市正在积极探索人行道小板建设和维护管理方法,如民族村周边人行道小板建设及水务局周边人行道小板建设等引入国有企业参与建设和管理,现已初见成效。鉴于文山市为文山州府所在地,城市维护和管理支出压力繁重,文山市已多次向州级请示报告,请州级在城市维护管理等方面给予一定补贴。

二、关于制定人行道提升改造方案,分区分片逐步更新维护的建议。经调查核实,文山市城区破损人行道路64.42万平方米、车行道255.7万平方米,已打包纳入文山市老旧破损道路铺装改造项目。人行道铺装改造实施工程方案明确提出:人行道路有条件停车的道路采用透水彩色混凝土或者彩色混凝土铺设;无条件停车的道路采用透水砖铺设,对于无条件停车的人行道,将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车辆上人行道。2021年5月,市政府已明确城区老旧道路铺装工程采用PPP模式打包纳入文山市第五自来水厂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采用EPC模式先行组织实施人行道铺装工程一期,总投资4000万元,于2021年7月1日开工建设。

三、关于加强对人行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建议。在实施城区老旧道路铺装工程项目中,文山市将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程序,严格择优选择有资质、实力强的企业进行项目施工,并督促市住建等部门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对工程进行验收,压实企业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四、关于出台强化人行道管理办法措施的建议。责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巡逻抄告和拖曳的方式对人行道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加大乱停乱放处罚力度。同时,加快人行道物理隔离的设置。目前,已对外滩路、龙海路、三七园区、东风路等区域共设置了315个石墩隔离,后期将加快对不符合停车条件的人行道物理隔离建设,禁止车辆驶上人行道,避免重型车辆驶入人行道碾压、停放损坏公用设施和占用阻碍行人通行。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