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对政协文山州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答复

文市政函〔2021〕55号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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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民建文山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和提升文山城区体育场馆的建议》(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议

目前,文山市结合“十四五”规划,正进行《文山市教育体育发展规划》编制,明确将全民健身、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规划,严格落实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有关规定,确保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明确规划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合理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活动场所和健身设施,努力满足群众日常健身需求。

二、关于“突出重点,加快建设。以场馆建设为重点、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是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项目控规中明确,将需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告知投标人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促进社区和居民小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二是责成市教育体育局会同街道、社区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体育设施进行摸底,落实中央、省关于支持企业、单位的土地优惠和财政补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未利用土地、厂房建设一批小型体育场馆,或将闲置的厂房改造为文化体育设施。目前,文山市正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体育设施进行摸底调查。

三、关于“对损坏、破旧的体育健身设施统一进行更换或升级提升”的建议

近年来,文山市政府性债务进入还债高峰区,在财力和库款有限的情况下,市人民政府按照优先保障人员工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轻重缓急的原则优先保“三保”,暂无资金对损坏、破旧的体育健身设施统一进行更换或升级提升。下一步,文山市将积极克服困难,在抓好《文山市教育体育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对损坏、破旧的体育健身设施统一进行更换或升级提升。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体育馆和体育场所的管理”的建议

一是责成市教育体育局完善设施运营监管各项制度,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目前,制定实施《文山市体育中心工作制度》《一场三馆使用管理制度》等,落实率达100%;二是责成市教育体育局加强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确实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建设资金挪作他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体育馆和体育场所督查检查20次。

五、关于“全面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的建议

目前,民族体育馆、文山市体育中心一场三馆已向广大市民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同时,自2019年起职教园区学校、文山学院、大同中学部分体育设施于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对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下一步,文山市将完善场馆设施对外开放有效机制,缓解市民日益迫切的健身需求。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