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文山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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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19〕226号
  • 来源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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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云南”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91号)和《文山州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支持政策协议》合作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动文山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扩大网络覆盖范围,提升网络质量,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文山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邓月文 副市长

副组长:李春全 市政府办副主任

张运尧 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成 员:饶林文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陆永福 市工信商务局副局长

艾 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梁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 润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正龙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邓茂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赵俊峰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何建昆 市林草局副局长

祁正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赵德军 中国电信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李 然 中国移动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邹孟怡 中国联通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梁 凯 中国铁塔文山市区域经理

钟清红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总经理

莫 兵 市广电网络公司总经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1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陆永福兼任,主要负责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领导和推动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工作,研究有关政策,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安排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及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相关支持政策和要素保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推进情况汇报,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

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市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积极对接上级有关部门,汇总上报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进度和存在问题,指导、督促有关政策和资金落实;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条块牵头、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本乡镇(街道)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负总责,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服务机制,研究细化措施,制定工作方案,配合实施企业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和附着物补偿协商等工作,着力化解矛盾,全面推动工作开展,及时解决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同步安排配套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与有关规划的衔接。

市工信商务局:负责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服务工作,收集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项目安全管理、网络服务、设备运维等情况并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市公安局: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联防联护机制,切实加大查办打击盗窃、破坏信息基础设施违法行为力度,形成联防联护联打态势。依法查处无正当理由阻扰施工、蓄意破坏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良好环境。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统筹布局和预留控制,并抓好落实。做好基站及塔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审查报批等工作,对建设占用400平方米以下的点状零星基站及塔基,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下,按照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并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上予以保障,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完成报批资料提供后,加快建设用地审批,做好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会同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等方面的正面宣传及有关投诉的协调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市政道路沿线通信基站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审批和协调服务工作。支持电信运营企业共享城市道路建设信息,在道路建设时,同步进行传输管道建设。加强对既有住宅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并配合各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小区光纤化改造。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配合公路沿线、车站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在拆迁中同步考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迁改问题,配合做好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

市林草局:负责指导和帮助项目业主办理基站建设项目、光缆线路及电力线路使用林地、通过自然保护区、采伐林木等涉林工作,督促项目建设业主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通过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大力推动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助推农民实现增收节支。

市财政局:负责督促资金使用单位加强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市分公司:负责做好新建基站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电力保障工作。

各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负责协同承担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规划、选址、设计、施工等建设工作;保证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项目资金投入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和安全,工程建设合法合规,符合国家和通信行业有关标准规范,满足共建共享等相关要求。不得与项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签署排他性、垄断性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排他性、垄断性行为。同时负责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项目投入使用后运行维护和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