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文号文市政办发〔2019〕112号
  • 来源市政府办
  • 公开日期2019年06月19日
索引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和《文山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办发〔2019〕15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公办学校按服务区实行划片招生,小学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按服务区相对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录取新生;不得以考试成绩、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两个统一”的原则。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学校入学。户籍情况特殊者,由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有关证明,经审查核实后,视情况安排入学。服务区内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以户口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招生对象。

(三)坚持片区优先、统筹协调的原则。各中小学招生必须优先招收服务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地在文山城区但不符合“两个统一”条件的学生,需要在文山城区学校入学,经市教育体育局核实后,根据学校可容纳空间统筹安排入学,但不提供择校。

(四)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落实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入学方式、公开入学结果(仅限儿童、少年姓名)。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信息,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生活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在进行编班时,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服务区划分

(一)2019年招生的城区中小学校

1.小学

公办学校:实验小学、实验小学东校区、实验小学北校区、思源实验学校(小学)、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市四小、市五小、市七小、市八小、市十一小、市十二小、市十三小、新平街道中心小学、大沟绞小学、大石洞小学。

民办学校:文武学校(小学)。

2.初中

公办学校:市一初、市一初北校区、市二中、市三中、市四中、思源实验学校(初中)、州体校(初中)。

民办学校:大同中学(民办公助学校)、文武学校(初中)。

(二)城区中小学招生计划

1.小学计划招生6330人

公办学校招生6330人,其中:实验小学550人、实验小学北校区220人、实验小学东校区330人、思源实验学校(小学)165人、市一小330人、市二小275人、市三小275人、市四小440人、市五小495人、市七小270人、市八小325人、市十一小825人、市十二小825人、市十三小825人、新平街道中心小学95人、大沟绞小学55人、大石洞小学30人。

2.初中计划招生5060人

公办学校招生4460人,其中:市一初770人、市一初北校区1040人、市二中585人、市三中715人、市四中910人、思源实验学校(初中)390人、州体校(初中)50人。

民办学校招生600人(大同中学600人)。

(三)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区划分

1.小学招生服务区

(1)实验小学:招收城投春天→经腾龙北路至牛头寨(含在水一方)→沿盘龙河至城南客运站红绿灯口→城南客运站→得胜家装建材广场→海威尔小区→瑞禾路与凯旋路交叉路口→傲家花园→恒丰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永通电子城→州财政局→瑞禾路交健民路至振兴南路→州中医院(红绿灯)→沿腾龙北路至亚龙都市(含A区)→沿市政道路→水墨福邸→城投春天片区的适龄儿童。

(2)实验小学北校区:招收石灰窑→沿文天线至凤凰路路口→沿凤凰路至中天世纪→卧龙桥→沿盘龙河至硅谷龙庭小区(爱乐祺早教中心)→沿龙海路至沁春园→教导队(抵东山脚)→石灰窑的适龄儿童。

(3)实验小学东校区:招收北郊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线务站)→沿东文路至市皮防站→州建筑公司→省地质二队→文华路→长虹桥→休闲广场→和谐世界城→沿望华路至原州医院二院→安平东路→半山领秀→东文路路口(线务站)片区的适龄儿童。

(4)思源实验学校(小学):招收市思源实验学校→经腾龙北路至盘龙河(实小招生范围除外)→沿盘龙河至新州医院(含滕子寨)→经腾龙北路至腾龙北路与文都线衔接线→文都线→沿文都线交西沙线→沿西沙线至大里普村→市思源实验学校片区的适龄儿童。

(5)市一小:招收同心桥→沿盘龙河至安平东路→望华帝景(新兴小区)→上(下)瓦窑(抵东山脚)→沿安平东路至琵琶岛→沿望华路至新华书店→长虹桥→沿盘龙河至七花大厦→沿开化中路至同心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6)市二小:招收市二小→龙井路与螺峰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秀峰路交叉路口→南方电网秀峰路营业厅→沿文新西路至开化中路→沿开化中路至盛阳花园→沿安平西路至三鑫花鸟市场→普新汽配城→金马国际→沿盘龙河至同心桥→沿开化中路至蓝天集团→沿东风路至市二小片区的适龄儿童。

(7)市三小:招收长虹桥→沿盘龙河至双桥花园→沿东风路至州医院→民族体育馆→建禾桥→沿盘龙河至恒丰桥→恒丰农贸市场→沿瑞禾路抵东山脚→沿东山脚至建禾东路路口→沿建禾东路至凯旋门→州电力公司→州供电所→长虹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8)市四小:招收电力小区→沿秀峰路至龙井路交叉路口→绿色佳园→沿龙井路至文新西路→金地相府→沿开化中路至复烤厂→沿安平西路至华宇卧龙府→沿凤凰路至凤凰铭座→沿七花南路至七花北路与龙海路交叉路口→沿龙海路至市公安局→沿开化北路至金石路(州人民检察院)→沿金石路至西华路(抵西山脚)→沿西华路至电力小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9)市五小:招收卧龙桥→大景晟世→沿凤凰路至金石路路口→金玉名园小区→永园小区→圆秀园小区→金石小区→文山天瑞医院→沿开化北路至七花广场→沿龙海路至华宇时代→诗达酒店→沿七花南路至龙福二苑→龙福一苑→沿安平东路至盘水桥→沿盘龙河至山水佳园小区→盛禾峰度→沿东山脚至教导队→湾子寨→七都水韵→金阁文华园→沿盘龙河至卧龙桥片区的适龄儿童。

(10)市七小:招收响水桥→沿盘龙河至永通桥→州交通局→电信大楼→沿瑞禾路至健民路路口→华锡酒店→市消防大队抵西山脚至文山西华公园→文山大千酒店→沿西山路至响水桥片区的适龄儿童(含西山、红石岩自然村片区,不含喜得冲)。

(11)市八小:招收瑞禾路与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沿东文路至亚太车城→庄子田村→沿文天线至州委党校→市三中→旧平坝→沿盘龙河至名宴酒店→沿泰康西路至凯旋路→文山州农业科学院→凯旋路与瑞禾路交叉路口(皇庭酒店)→沿瑞禾路至东文路交叉路口(圆大酒店)片区的适龄儿童(其它学校招生范围外的红旗社区、新平社区)。

(12)市十一小:招收平文公路与文天线交叉路口至西华路与金石路交叉路口(抵西山脚)→沿金石路至交警队→建设家园→文新小区→明德郡园→沿凤凰路至文天线交叉路口→文天线与平文公路交叉路口片区的适龄儿童,接收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13)市十二小:招收西华路与秀峰路交叉路口(秀峰1号)→沿秀峰路至龙井路路口→沿龙井路至东风路交开化中路→炬隆·万商汇→三鑫开化商贸城→建禾桥→沿盘龙河至响水桥→沿西山路至西华公园→沿西华路至秀峰路路口片区的适龄儿童,接收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14)市十三小:招收瑞民家园、小沟绞、窑上、小石洞、老保黑、花桥、长者、鱼寨村片区的适龄儿童,接收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15)新平街道中心小学:按原招生范围不变(含泰民家园,划给实小招生范围的除外)。

(16)大沟绞小学:招收大沟绞片区的适龄儿童。

(17)大石洞小学:招收大石洞片区的适龄儿童。

(18)文武学校(小学):纳入城区多校招生范围。

2.初中招生服务区

(1)市一初:招收居住地在大兴社区、沙坝社区、永通社区的适龄少年。

(2)市一初北校区:招收居住地在高登社区、卧龙社区、文新社区、大以古社区的适龄少年。

(3)市二中:招收居住地在振华社区、兴隆社区、梁子社区、北桥社区的适龄少年。

(4)市三中:招收居住地在新平社区、红旗社区、高末社区、迷洒社区的适龄少年。

(5)市四中:招收居住地在螺峰社区、七花社区、攀枝花社区、塘子寨社区、白沙坡社区的适龄少年。

(6)思源实验学校(初中):招收居住地在干河社区、西山社区、盘龙社区、里布嘎社区、大沟绞社区、铜厂社区的适龄少年。

(7)州体校:实行自主招生。

(8)大同中学(民办公助学校):纳入城区多校招生范围。

(9)文武学校(初中):纳入城区多校招生范围。

三、招生对象,报名方式、时间及条件。

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申请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申报学校的入学资格。

(一)招生对象

小学: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且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

初中:户籍在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服务区内并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非三个街道户籍,但在文山城区小学接受完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进城务工人员、外来经商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少年。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使用“文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服务平台选择“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before.html)选择“城区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三)报名、审核验证时间

第一轮报名、审核验证时间(“两个统一”享受优先招生政策)。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7月12日。系统审核时间:2019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4日下午5:30前各招生学校在大门公示栏公示初审结果)。验证时间:初审通过者于7月16日下午5:00前(申请人根据信息提示或到学校公示栏查阅,审核期过后不再受理)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到相应学校现场验证。7月16日第一轮招生结束,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报名、审核验证时间(取消“两个统一”优先资格)。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7月18日。审核验证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0日,学校视学位空缺情况自主招生。第二轮未被招收的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

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报名、入学时间。报名时间:2019年7月21日—7月22日(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2019年7月25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7月25日下午5:30前在相应阶段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信息提示,于2019年7月26日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市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四)招生条件及证件上传

1.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服务区内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文山户籍有房”进行网上填报(属于回迁安置的城区户籍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选择原服务区学校),上传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户口册(首页和入学学生信息页)等证件照片。审核通过后根据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信息按时到指定学校验证注册。

2.户籍在文山城区,但不能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选择“文山户籍无房”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户口册(首页和入学学生信息页),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审核通过后根据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信息按时到指定学校验证注册。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实际选择“非文山户籍购房”或“非文山户籍租房”进行网上填报,上传户口册(首页和入学学生信息页),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照片。审核通过后根据信息提示或学校公示信息按时到指定学校验证注册。

四、材料验证

(一)符合“两个统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户口簿;

3.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必须有验证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4.已经实际居住,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房合同(同时提供契税发票、近三个月水费和电费发票)。

(二)拆迁户子女

1.签订回迁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等材料到原房屋所在服务片区学校报名;

2.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住户: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持最新居住地址的有关证件到相应服务区学校报名。

(三)进城务工、外来经商随迁子女

1.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云南省居住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2.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

3.文山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报名须带《文山市城区小学毕业学生入学报名告知书》原件;

4.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文山市参加社会保险(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证明材料。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协调和领导,成立文山市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 萍 副市长

副组长:杨加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光耀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余稳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蔡自东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梁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兴武 市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李相山 开化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桂秀 卧龙街道办事处主任

        吕  鸿 新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蔡自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规范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2.市公安局。依法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有关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严格房屋产权登记,提供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抵押证明或回迁户房屋拆迁的有关证明材料。

4.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设立招生咨询处,负责招生入学的政策解答及宣传工作。

(二)统一招生报名和注册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组织审核招生注册,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统一实行网络报名,未在文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中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进入云南省学籍管理网络系统,不予注册学籍。

(三)规范入学通知书发放主体。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自行发放入学通知书。根据报名注册情况,属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街道办事处依法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非开化街道、卧龙街道、新平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和务工证明等材料,统一由招生学校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四)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文山城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教务处

3062810

文山市第一初级中学北校区教务处

3062818

文山市第二中学教务处

2122021

文山市第三中学教务处

2623185

文山市第四中学教务处

2624633

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教务处

2129611

文山实验小学办公室

2132722

文山实验小学东校区办公室

3050666

文山实验小学北校区办公室

3051186

文山市第一小学教务处

2132243

文山市第二小学教务处

3062722

文山市第三小学教务处

3062620

文山市第四小学教务处

2132042

文山市第五小学教务处

2616276

文山市第七小学教务处

2137507

文山市第八小学教务处

2610797

开化街道中心学校(十二小)

3062717

卧龙街道中心学校(十一小)

2827208

新平街道中心学校(十三小)

2622680

州体中

3037569

大同中学

2142379

文武学校

2186745

咨询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76—214695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



文山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各学校招生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小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招生,各小学校的招生范围由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划定,开化街道、新平街道、卧龙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城区小学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农村小学服务区按原划定的服务区招生。初中以乡(镇)辖区为单位划定招生服务区,各乡(镇)中心学校负责招收服务区内的适龄少年。开化街道、新平街道、卧龙街道适龄少年按照城区招生工作方案划定的服务区到指定学校入学。

(二)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各中小学校在招生时不准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实行免试入学。初中实行年级直升制度,即小学六年级学生直接升入七年级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只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要安排入学,不得歧视或拒收留守儿童、少年、生活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进行编班时,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少年100%入学。各乡(镇)、街道学校建立健全建档立卡户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进行就学情况跟踪,确保每一名建档立卡户子女按时入学。

二、招生对象

小学:学校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不限。

初中:学校服务区内接受完小学六年教育的适龄少年,户籍不限。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提供材料。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使用“文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家长通过微信关注文山市教育服务平台选择“报名系统”或电脑(手机)登录报名系统网址(网址:http://jtj.ynwss.gov.cn:8089/before.html)选择“农村报名”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

(二)报名、审核验证时间

第一轮报名、审核验证时间(“两个统一”享受优先招生政策)。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7月12日。系统审核时间:2019年7月13日—7月14日(7月14日下午5:30前各招生学校在大门公示栏公示初审结果)。验证时间:初审通过者于7月16日下午5:00前(申请人根据信息提示或到学校公示栏查阅,审核期过后不再受理)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到相应学校现场验证。7月16日第一轮招生结束,审核未通过者,被驳回申请后重新登录系统进入第二轮报名。

第二轮报名、审核验证时间(取消“两个统一”优先资格)。报名时间:2019年7月17日—7月18日。审核验证时间:2019年7月19日—7月20日,学校视学位空缺情况自主招生。第二轮未被招收的学生若需要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需要再次登录报名系统选择“统筹分配报名”选项进行信息填报。

市教育体育局统筹调配报名、入学时间。报名时间:2019年7月21日—7月22日(逾期视为不需要统筹入学)。2019年7月25日前,市教育体育局视辖区内学校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入学名单于7月25日下午5:30前在相应阶段学校公示或信息发送,家长可到学校公示栏查阅或按信息提示,于2019年7月26日到相应学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统筹入学,教育体育局不再重新安排)。

(三)报名上传材料

义务教育阶段不提供择校服务,申请者提交的网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所申报学校的入学资格。

文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需要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等证件照片。

外来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上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并提供在文山市居住地派出所签发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等证件照片。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成立文山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 萍 副市长

副组长:杨加军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光耀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蔡自东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梁  文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各招生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体育局,由蔡自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1.市教育体育局。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和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进一步规范小学、初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2.市公安局。依法严格户籍管理,杜绝违规修改适龄儿童、少年身份证号等户籍有关信息的行为,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加强居住证管理,建立随迁子女登记制度。

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入学的困难。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安排责任心强、业务精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严肃招生纪律。各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管理,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发生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统一招生报名和注册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在规定的统一时间内组织审核招生注册,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新生统一实行网络报名,未在文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中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进入云南省学籍管理网络系统,不予注册学籍。

(四)广泛宣传动员。拓展宣传渠道,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家长或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自觉性。

(五)明确责任分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动员本乡(镇)、街道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各学校要把控辍保学的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人,分片挂钩到各村委会(社区),要全面核实辍学、流动学生的去向,要做好辍学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思想教育工作,依法动员学生重返学校,严格控制中小学生辍学。

(六)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制度。落实“三签、三送、三交”工作制度。“三签”: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村委会(社区),村委会(社区)与村民小组,村民小组与家长(其他监护人)三层签定协议,按协议要求将适龄儿童、少年送到服务区学校入学。“三送”:即政府送入学通知书入户、送义务教育法上门,送“两免一补”政策到家。“三交”:即六年级班主任向七年级班主任交档案、交学生、交有辍学苗头学生情况。

咨询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咨询电话:0876—2146950

举报地点:文山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办

举报电话:0876—214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