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政办发〔2023〕14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24年元旦、春节、自治州纪念日、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和“三月三”“闹兜阳”民族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自治州纪念日:4月1日至2日放假,共2天。
四、“三月三”民族节、清明节:4月3日“三月三”民族节放假,4月4日至6日清明节放假调休,共4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五、劳动节: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六、端午节、“闹兜阳”民族节:6月10日端午节放假、与周末连休,11日至13日“闹兜阳”民族节放假,共6天。
七、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八、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自治州纪念日和“三月三”“闹兜阳”民族节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确保有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在岗,保证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有人抓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