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市公安局特编制《文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检查《指南》),需要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文山市公安局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公开,网址:www.ynwss.gov.cn。除此之外,文山市公安局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公开方式。
文山市公安局“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主要功能:发布警方消息,讲述警察故事;倾听百姓声音,搭建警民沟通桥梁。文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wssgaj110);文山市公安局今日头条(访问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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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不能第一时间公开的,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内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文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办公地址:大沟绞梧桐路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6—6923117,传真电话:0876—2183117;
通信地址:文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520室;
邮箱号:2112683510@qq.com
邮政编码:663099。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因警务工作的特殊性,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终止受理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秩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监督部门:文山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电 话:0876—6923040
地 址:文山市大沟绞梧桐路1号
邮 编:663099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