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柳井彝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来源:柳井彝族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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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单位的相关信息,特编制《柳井彝族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主要是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何获取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如何依申请获取政府没有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信息及确保政府依法及时提供信息的保障措施。《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本单位依法公布除保密以外的各类信息。公开信息范围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3、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4、本乡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5、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6、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7、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本乡政务信息公告栏、门户网站、简报、文件信息下发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柳井彝族乡人民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柳井乡党政办;

办公地址:文山市柳井街柳井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2640006;传真号码:2640017;

邮政编码:663012。

邮箱:ynwsljx@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能够当场提供信息的当场提供,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申请费用

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