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群众主动枪支,缉枪治爆效果显著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作者:市公安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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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文山市公安局平坝派出所积极深入辖区开展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广泛宣传私藏枪支弹药的危害性及其严重性,近日,平坝派出所收到群众唐某主动上交“火药枪”1支。

近日,平坝派出所民辅警在开展“缉枪治爆”宣讲活动时,群众唐某主动将自己家中的“火药枪”上交给宣讲民警,民警随即对该枪支进行登记,经了解该枪支为唐某父辈遗留物,唐某在整理自家杂物间时发现,随后民警对唐某主动上交枪支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并以此为正面案例向辖区群众进行了宣传。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广大群众主动上交私藏枪支,并积极检举非法持有枪支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及时消除社会安全隐患,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