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05002 | ||
标 题 | 关于梧桐上河居小区业主委员会擅自招标更换物业公司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
发件IP | 2409:8a6c:4256:6230:ddcb:e677:3907:982a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5日 | ||
信件主要内容 | 反映梧桐上河居小区业主委员会擅自招标更换物业公司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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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街道物管办2024年3月1日至3月4日调查发现(1)梧桐上河居业委会对是否选聘或续聘物业公司未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2)选聘物业公司应制定选聘方案,业主委员会未制定选聘方案且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并下发暂停通知。 2、大沟绞社区已多次召集业主委员会及两家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明确由原来鸿坤物业继续管理,立辉物业退出。并请业主委员会做好立辉物业公司的工作,同时要求业主委员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依法、依规正确行使权利。 3、2024年4月9日上午8时30分街道崔副主任召集了市住建局杨相云主任、街道物管办苏晶、综治办陆清卫、挂片领导彭华永副主任、社区、梧桐上河居业主委员会及两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解决。(1)明确由原来鸿坤物业继续管理,立辉物业退出。并请业主委员会妥善处理好工作。同时已明确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业主委员会在以后选聘或续聘物业公司时请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做到合理合法。 感谢您对我市信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文山市人民政府新平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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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