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315001 | ||
标 题 | 学习周边贩卖宠物问题 | ||
发件IP | 182.247.25.*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3月15日 | ||
信件主要内容 | 反映学校周边贩卖宠物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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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转办留言后,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并派出人员到学校周边初步调查了解,经调查核实,文山市学校周边确实存在有人员买卖宠物的情况。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主要负责动物的养殖技术指导、防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划分,是否允许学校周边宠物贩卖宠物,属于市场经营管理范畴。下一步,农业农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动物疫病防治力度,从养殖源头做好疫病免疫监管工作,减少动物疫病传播,避免因动物携带病毒导致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同时主动配合市场监管、市城乡管理、市教育管理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市场进行巡查,若在巡查中发现携带有传染疫病的动物上市销售,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文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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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