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40301001
标    题 关于办健康证收费的问题
发件IP 182.139.134.*
写信时间 2024年03月1日
信件主要内容 反映办健康证收费的问题。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基本情况
   文山市疾控中心为从业人员开展预防性体检(健康证)办理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并认真落实国卫财务发〔2017〕61 号文件规定,免费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体检和制作健康证业务;从2013 年中旬起,根据部分从业人员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避免群众来回跑,由疾控中心提供场地,邮政部门在疾控中心健康证办理窗口,提供健康证快递到家业务,在服务的同时,告知群众健康证快递到家业务为有偿服务,是自愿享受的服务项目,相关邮寄的资费,是邮政窗口业务员负责收取并存入邮政部门的专户。文山市控中心不收取邮政部门任何费用。

二、问题答复

1.关于为什么健康证办理后必须通过邮寄才行,这个应该根据办理人的个人意见是自取还是邮寄?

答复:健康证提供两种方式获取,一是到现场自取,二是邮寄。邮寄服务,办证大厅有邮寄服务知情告知展板公示,同时从业人员健康证登记办理后,窗口服务人员,均向群众说明邮寄到家业务是有偿服务,自愿办理,并签订《健康证邮寄服务知情告知书》。
    2.关于邮费过高,15元的邮递费参照的是哪里的规定,是否有明文的规定收费标准?

答复:云南省省内异地标准快递资费定价,是根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寄递事业部关于云南省寄递事业部省内异地标准快递资费定价的批复(中邮寄递〔2019〕120 号)文件精神,省内异地标准快递资费为首重 1000g,20 元,续重每 500g 或其零数,2元;考虑文山地方经济比省内其他地州较差,经文山邮政公司商议后,将省内异地标准快递资费为首重 1000g,资费下调为 15元,续重每 500g 或其零数,2 元,并报云南省公司总部备案同意后,严格遵照执行。

3.关于一个店的几个人一起去办理的,为什么要每一个都收取15元的邮递费,这个不就是额外的增加我们的费用吗?既然必须要邮递,同一个店的几个人去办理就不能装一个快递袋邮递吗?这个就是变相的收取费用?

答复:为了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规范邮件、快件实名收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依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第三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经营邮政通信业务的企业(以下统称寄递企业)应当执行实名收寄,在收寄邮件、快件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对寄件人身份进行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之规定;旨在保障寄递渠道安全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防止个人隐私泄露和冒用健康证的问题,所以,邮政部门对从业人员健康证实行一证一寄。

4.关于邮递费还不能开具发票,既然要我们自己出邮递费,为什么不开具发票给我们?

答复:办理完邮寄手续后,邮政驻点人员会提供一张客户收据,收据上盖有邮政公司办理部门的公章,若需要开具发票的客户,可添加邮政驻点人员微信或到城南雅居苑小区左侧邮政网点或拨打 0876-2123759、15288668296 联系开具发票,三个工作日内便可收到电子发票。

通过本次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们在此项工作中的宣传和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对外树立疾控的标杆形象,逐步提升优质的服务,对内加强管理,让“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践行,在这里得到真实的体现,也希望得到群众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注,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感谢您对文山市卫卫生事业的关系与支持!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1日

处理时间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