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90110001
标    题 学府草堂物业成立假的业主委员会
姓    名 邓斐然
性    别
邮政编码 663099
发件IP 116.248.41.*
写信时间 2019年01月10日
信件内容

我是文山市学府草堂的业主,开发商为文山三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为文山馨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上就是关联企业,沆瀣一气,串通起来搞业主。三万企业伪造业主签名到住建局报备业务委员会,同时还伪造了按手印的指纹。实际上指纹不是全体业住的指纹。由于三万企业违规加盖2幢房子,导致业主无法办理房产证。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一直由”文山馨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收取。费用奇高无比。一是物业费按照1元\平米收取。二是不给业主办理长期车位的购买,每次去问,都说没有了。但临时停车就有车位,奇了怪了。三是水电费收费不透明,基本没用什么水电都费用很高。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办理,就停水停电。业主们苦不堪言。有关业主们前几天去递送诉讼材料,今天”文山馨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就换变压器,估计是要毁灭证据。请政府主持公道,为民做主。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好,你来信反映问题已转市住建局调查办理,针对信件反映的问题,住建局指派市住房管理中心及时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学府草堂小区项目由云南硕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3年开始建设,业主总户数有1400多户,现已有85%业主顺利入住,前期物业由云南硕峰房地产委托文山馨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代管理。

二、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问题

该小区的部分业主代表曾到我中心咨询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事宜,住房管理中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给予指导,因备案资料不齐全,住房管理中心至今未给以办理备案手续。如果存在如反映人所述的伪造按手印的情况,住房管理中心将严肃处理。反映人可到住房管理中心如实反映,地址:沙坝北路95号,联系电话:2130761。

三、关于物业小区收费等问题

(一)物业服务收费问题。根据《云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住宅小区及非住宅均实行市场调节价。我市的前期物业主要是由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服务合同,小区管理与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等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我市目前是市场调节价,暂未实行政府指导价,但是我市正在组织制定《文山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对我市物业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会有明确的规定。

(二)水电费收取问题。据馨诚物业服务公司向我中心提供的资料显示,该小区水电尚未实现抄表到户,电力部门按总表收取的电费为0.50元/度,硕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电费单价为0.51元/度,其中有0.01元/度的差价为总表与分表的损耗。硕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自来水厂支付的水费单价为3.8元/方,向业主代收的水费为3.5元/方。目前,硕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复住房管理中心正在协调抄表到户事宜。

(三)停车费收取问题。经调查,该小区实际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标准为:年租车位租赁费2400元/年,月租车位租赁费220元/月。目前该小区暂未出售车位。

四、处理意见和建议

鉴于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建议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存在的问题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解决,并按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加强小区管理。

 

 

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日

 

 

 

处理时间 2019年0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