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412001 | ||
标 题 | 文山城北碧翠园小区停车费4200一年,难道政府就这样不管了吗? | ||
发件IP | 124.77.227.*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4月12日 | ||
信件主要内容 | 反映碧翠园小区停车收费高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2021 年版)》规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授权州市、县人民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除外。留言中的碧翠园小区停车费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执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并将收费标准公示在经营场所出入口,实行明码标价。 二、针对您在信访留言中反映的问题,建议由业主与经营者(开发商)进行协商,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形成符合市场价格规律的收费标准,以服务合同(或协议)形式明确收费项目及标准,并长期公示在小区出入口醒目区域。 三、经对接了解,文山州房地产协会正在广泛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的意见、建议,拟出台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指导文件,透明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成本,以“保本微利”为原则明确和规范住宅小区地面车位、地下停车位(含人防车位等)收费标准,由房地产开发商执行,业主参与监督,实现行业自律,进一步提高停车位资源使用率。
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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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