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40319001 | ||
标 题 | 关于清林阁东苑开发商尾款发票和* | ||
发件IP | 2409:896d:4213:db1c:84d0:d1ff:fe7a:73f | ||
写信时间 | 2024年03月19日 | ||
信件主要内容 | 反映开发商不提供尾款发票导致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同志: 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与信访人董女士及清林阁东苑小区开发商文山市麒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核实,董女士于2016年12月购买位于清林阁东苑小区1单元201的房屋,购房尾款未开具发票。 二、办理情况 文山市麒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欠缴税款长期未清缴并持续产生新欠,截至2024年3月,欠缴税款金额已达971.09万元,文山市税务局已将其纳入欠税管理,进行催缴及欠税公告。按照法定必经程序,欠税纳税人必须先缴清税款,才能领用发票。 文山市税务局已再次对该公司宣传辅导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督促该公司及时申报缴纳税费后,正常向买受人开具发票,并于2024年3月26日将情况反馈给信访人董女士,告知其可与文山市麒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门联系,及时获取发票开具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市税务局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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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4年0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