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普敏提交的关于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新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祥民分院设置申请,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要求,现将拟设置医疗机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级别:一级
名称:文山市新平街道办事处新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祥民分院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中医科
床位:10张
法定代表人:王辉
主要负责人:雷林川
地址:文山市环城东路祥民家园46-48号
审查情况:经现场及书面材料审核,普敏向我局提交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现给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4日),依法接受各界监督。
受理部门: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电话:0876-3066986
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5日